星期六, 6月 22, 2019

修訂逃犯條例之事後分析


修例本來平常不過,政府每年有或多或少有做,只是今次做得令人咋舌!若政府方做得合理得體,例如,先跟各持份者諮詢,摸清一下社會的主流意見,然後再從長計議便是,在合理諮詢和解釋後,推出修例,最壞就是不能通過,不應有如此嚴重的衝突!

從事後觀,今次推出修例確有明顯的不足,亦欠缺足夠的說服力,例如潘曉穎命案[1]似是觸發點,若是,為何在事發後約1年才推出諮詢,當中又強調要及時遣送陳同佳往台灣受審,不斷說急誰知蔡政府給港府一個回馬槍,同聲叫停修例,還說修了也不會接犯!使港府難以自圓其說,並進入一個尷尬位置。旁觀者會問:「港府其實有沒有跟台方接洽過?若有,跟誰接洽呢?又有沒有協定呢?」

另一方面,一些泛民議員及社會知名人士隨即出來指斥修訂逃犯條例如何可怕,重點是嚴重不信用大陸的法治準繩,又指稱本港法官難以把關云云。政府其實是把反修例的必要彈藥送給泛民及民陣一方,讓人家小事化大,他們又不斷製造恐慌,雖然港府亦有出來解釋,但很多市民已聽不進去,我相信絕大部份的市民其實是沒有看過相關法例,亦不知現行法例已涵蓋了印度及菲律賓等國家,但整個社會都開始沸騰,並有嚴重的對立出現,這當然會衍生混亂!再加上很多熱血青年被感召,遊行反修法[2]可說是一呼百應!在69日前遊行人數最高峰大約數萬﹝民陣說13萬,主辦單位常傾向把人數誇大﹞,但69日之遊行卻數以十萬計,當中形勢亦變得不尋常了。

反觀支持和反對修修例雙方的爭議和角力[3],大概由本年212日保安局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建議開始,跟著保安局李局長因應民間以至商界對修例不滿,作出多項《逃犯條例》修訂讓步安排,但到本年417日立法會召開處理《逃犯條例》修訂首次法案委員會會議時,便因涂謹申議員以處理規程問題為由,導致選不出法案委員會之主席,之後更有所謂鬧雙胞之委員會問題出現,當中鬧劇透過電視新聞呈現市民眼前,再進一步刺激民意,而立法會建制派因無力處理好相關之問題﹝可能引發成王敗寇效應﹞,決定把修訂議案逕交大會處理,民陣於是在69日再發動遊行,市民情緒高漲者出席竟數以十萬計,可見先前政府一方的處理不得民心,使他們在一知半解及謠言滿天飛下產生了恐懼及對政府的不信任,加上當中又有歐美駐港代表等陸續發表反修例聲明,事件不單國際化,亦鬧得熱烘烘及十分情緒化!結果林鄭特首於615日發表暫緩修例聲明,使修例變得胎死腹中,正是成王敗寇,支持修例者可說徹底的輸了。而泛民則得勢不饒人,還在窮追猛打,令人擔憂,因為他們似乎不懂見好就收,正是今日留一線,他日好相見。

今次暫緩修例,香港基本上是全民皆輸,因為潘曉穎沉冤待雪變得遙遙無期,法治公正難以伸張,更甚者,立法會亂象已出,原來只要有足夠議員同心抗爭,立法會之規則是無牙老虎,反對派差不多是可以任意而行,再者,泛民議員以修例未有正式撤回為由,又在會內大玩拉布遊戲,使得政府之議案寸步難行,國歌法之審議亦要暫停!還有在政總金鐘一帶,再有群眾阻街以至佔中式封街,再一次顯示只要人多,犯法也無人能管!這一現象在621日群眾非法圍倒灣仔警察總部及其附近街道,又再重現,可幸上街群眾在622日凌晨陸續散去,香港暫時避過另一場警民衝突,因為人多,而政府已成弱勢,若有更大衝突,警方高層必定會猶豫對策,如此香港公共秩序隨時失控,這一來解放軍絕有可能出來平亂,到時後果應是不堪設想呢!

以上亂象雖暫時得到緩解,但其後患應陸續有來,政府施政,應百上加斤。林鄭特首有40年政務經驗,理應不會犯下這等低級錯誤,即推動修例前總應與各持份者摸一下底,以便從長計議。此外,假設林鄭是奉命而為,那就更顯出她有點失措,因為公務員的訓練就是要做好上司的指派,任何資深的政務官接了重要指示,必會小心翼翼而行,是不會輕舉妄動的。

我的結論是她或她的團隊出了大問題,若有人曾勸她要格外小心,那她個人就大有問題。這次修例明顯是一個敗筆,十分負面。然而,若以正面而論,則失敗乃成功之母,我盼望政府一方要好好檢討,以免重蹈覆轍,更重要是能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林鄭特首應該是位勤力有心的官員,她對改善民生有明顯的負擔,應不遜於現時其他有可能之特首人選。作為一個旁觀者,我要強調以上只是從表面現象來立論,事情實質底蘊,唯有當事人能知,但相信主因不離個人,團隊,社會及情緒等因素,正是假作真時真亦假,真真假假倆難分,如能避免真假難分的處境,應是上策。作為小市民的我輩,唯有仰望上天,求 上主垂憐!
(黎民)

星期一, 10月 13, 2014

來函照登:參與佔中大學生的態度自以為是、罔顧他人

你地鼓吹的是不是作為大學生以犯法為自豪?請看看以下 摘錄自崇德校長的公開信,其中一段的意思:佔中者嘅態度係,他們認為影響市民生計係小事。祗要我講句道歉,寫個道歉字,我就可以唔需要經你同意响你屋企門口和平示威,而你係唔會,亦唔準發聲。同埋我嘅示威係要由你付出代價!哩種思維模式,其實係陷入左誤區

校長用誤區﹝一個很平淡的描述﹞,因為佢係一位厚道而有智慧的長輩,而家D學生係唔受得別人話佢地錯,話佢地自私,你話佢地自我中心,罔顧他人(事實上係,以上事件事實已經証實左係啦),你話佢自私,佢地可能就會發難,同你玉石俱焚。

事實係這種嘅邏輯思維係極度自私,罔顧他人嘅利益,亦唔尊重他人嘅做法,卻虛偽地話[為左理想要付出少少]。佢地根本無從其他人嘅角度去諗。又好似新年,黑社會擺盤花係舖頭,佢地都會道歉,你話唔得,佢根本唔理你。

香港電台在多個電節目內,祇請支持佔中所謂深傳媒人,及所謂學者散播說甚麼要成功爭取,一定要逼政府先至得這些不是荒謬、歪理的和極端的思想嗎?

嚴格地講,發動者係用一個罪行嚟說服/煽動其他人為佢幫手。以前所有嘅學生運動都响廣場,佢哋而家霸街嘅手段,其實等同勒索政府和香港人!請問,現在這個佔中同綁架罪有乜分別?仲恐怖過有一部分港人都驚嘅共產黨。但現在這班策動者佢地嘅道德良知自以為是,凡是佢地自已的要求和做法,都覺得無問題,這正正就係最大嘅問題。按佢地嘅道德標準,守法這些核心價值都可隨自已喜好,隨時都可以改。雖然你地可以公民抗命,但是唔等如可以接受你擄人勒索。

橫蠻專制到咁,得一個結果,同佢地聲同氣就有自由,其他唔同佢地聲音嘅人,既聽唔入耳,亦根本無價值。

[風中角聲]

來函照登:學聯及佔中三子的意見不能代表香港人

反佔中的市民有不少是強烈要求民主的市民,並不是被誣蔑成逆來順受,袋住先的一群。學聯及佔中的三個策動者的意見不能代表香港人,我地要的社會,是真正有民主,有和平,能守住香港核心價值,守法嘅社會。

我地要的領導民主者,是對市民有負責,有承擔,愛護香港的人。但現時時佔中策動者把香港福祉,香港市民為看為肉參,為籌碼。 而且現在主導學生的學聯是非不分,自我中心,自以為是,蠻橫無理。

我地係極不支持現時班策動者,口口聲聲因為要爭取民主為藉口,所以要做嘢出來脅逼特區政府。佢地嘅方法就係堵塞道路和癱瘓交通,達至影響民生和經濟的目的,企圖逼使政府依佢地嘅方法,佢地嘅意見去建構一套的所謂國際標準和公民提名的方案,目的是要香港日後的普選都要按佢地嘅意願來選出持首。

我很想問佢地,到底你地想選個乜人出嚟?有乜目的?我睇唔到,亦唔相信,佢地搞咁多嘢出嚟係為民主自由;試想一下,昂山素姬,甘地等真正嘅和平示威者,面對亂槍射殺人民嘅暴政,從未教人用尖物插爆玻璃,衝閘,舉閘抛向警察。佢地都唔會影響自己嘅國家,民生,社會。因為佢地真正和平愛國。

當美國總統在電親宣佈,釣魚台適用於美日安保條約,學聯有冇出聲?我想問大學生領袖,你明唔明点解要岀聲呀?我十分懷疑,你地明唔明乜野係獨立思考?

首先,這群策動佔中的人,不能代表香港人我們不能接受不愛國不愛港的特首,(不要利用仇共的情緒扯上關係,從而眨低,詆毀,甚至敵視,仇視愛國愛港的情操),鼓勵人不愛國,根本是民族罪人。(這根本不是甚麼左傾親中思想,就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也是這樣想);曾否記得,日本人用中國人做生化實驗,這就是國度衰落後果

激進民主派因為沒有入閘機會,就提倡特首不需愛國愛港!我想提醒年青一代香港開埠之初,對華人用刑,華人的地位等同狗的地位,華人與狗不得進入某些洋人休憩地方,是國家衰落的後果,正是無國焉能有家。還記得在18世紀末,中國被列強蹂躪,欺凌,人民就要生活在屈辱被之下,現在西方各國奉行中國威脅論,在外交仍然不斷欺凌或攻擊中國,學联領袖,日美怎樣對付中國你知道嗎?

        作為大學生,唔好話愛國,係咪要做些對得起自已民族嘅嘢?起碼要知道自已民族在國際面對的嚴峻情况,千祈唔好危害社會同民族,連同害自已民族嘅人扮英雄。唔理民問疾苦,係佔中現塲播音樂,凝造慷慨氣氛,扮英雄,無視反對聲音,咁叫民主不惜橫蠻霸道(煽動群眾,阻塞要道及使人無耐)來逼到人連飯都無得食,要爭取你地自以為重要嘅嘢?咁叫和平?還感說愛?

愛國愛港是未來特首的必要條件之一重申我們不能接受不愛國不愛港的特首,並非親中,而係特首必需對自已民族的認同和尊重,面對世界做一個有尊嚴的人民我地沉默嘅大多數要發聲,我地反對信中三子等以捆綁本地民生和發展為談判的籌碼,你們同政府談判,就用刀架在香港民生和發展的頸項上,作為肉參,這與擄人勒贖有何分别?你地仲要話一定要用你嗰種方法,係咩?真係要用你嗰種方法咩?

一向嘅民間運動,大都以如維園般不太影響別人的地方來進行。就算是七一遊行,在行完和向政府遞交意見之後都很快會和平散去,就算中國民運五四,六四運動都會以不危及民生為談判籌碼。

守法係香港嘅核心價值,唔係話你有任何有理的理由可以唔守就唔守,任意改就改,可以改就唔係核心價值。若大家可隨意以主觀的理由來衝擊法律的規限,香港很易變成無法無天!除非你想攪革命,否則你唔可以因為窮﹝舉例﹞,就可以去綁票和勒索 。

我要問問學聯學生的頭頭們,若有人用刀指住肉參,同你講條件,咁樣叫平等嘅對話?你地嘅價值觀同道德標準係咁,根本就唔合格,亦不作為一個領袖。

[風中角聲]

星期六, 2月 09, 2013

美國四州為何通過同性婚姻

近月美國四个州公投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引起好些人讚揚這標誌美國人心轉變,進步大勢己成。但从另一些報道却看到有人在教堂牆上塗上納粹徽号,恐嚇会衆;有人不斷破壞支持傳統婚姻的海報;同运組織投入更大量金錢去做宣傳戰,傳統組織的財源却不夠又沒共和黨支持。

傳媒多傾向自由派,將所有反對言論斥為食古不化、仇恨同志…”;投票當天,不少票站指示以至選票上的解說很易誤導選民投了支持同性婚姻的票,有人投票反對却發覺变了白票;而維護傳統婚姻陣營的言詞亦太温和,因他們怕得罪自由派的主要傳媒,亦怕被,標籤為“抗拒和恐懼同性戀者等等(這和反對同性戀行為是兩回事。)一方無所不甪其極,另一方温和遲緩,民眾被洗腦只簡化看問題,導致如此結果。(註1

有人愛說同性婚姻是大勢所趨。但世界潮流就是對嗎?以前很多人以為共產主義是大勢所趨,西方左派知識份子甚至歌頌史太林毛澤東等極左的領袖。美國民眾的轉變,可能只是長期被自由派傳媒、荷里活、佔據主流的「前衛」知識份子洗腦而已,加上主流性教育灌輸性解放思想所致(註2)。港、台正走在相似的路上,事實上,同运份子已越來越積積極地向学生現身說法,常以反歧視、人權等口號加上感性的訴求,實在是很能賺取別人的同情。

去年奧巴馬競選連任時收到一名被兩名同性戀者領養的女孩的信。他回信給她,很多人因此大力讚美他。可是當福來鷄(Chick-fil-A[3])事件鬧得沸騰時,(請看時代論壇報道)他卻默作声。之後就拿小女孩的信大做文章。一件大事一件小事,小事高調處理(總統收到的信成千上萬),只為不想失去同性戀者選票。我不同意你的話,但我誓死捍衛你的發言權。奧巴馬身為總統,對福來鷄事件一句公道話也不說,(連親同的紐約州長也說了人話,即使是假惺惺也罷。)他只是為選票的政客,不是公義之士。

註一:www.massresistance.com AnalysisHow Gay Marriage Won in Maine……另外Family Research Council網頁也有文章,可參考:http://www.frc.org/op-eds/whats-next-for-marriage-after-tuesdays-vote 及http://massresistance.com/docs/gen2/12d/tran_law_in_schools/index.html 
註二:葛蘿絲曼《你們在教我孩子什麽?台灣校園出版社

C

星期一, 1月 07, 2013

同运與前衛性教肓

同性戀議題再成熱話。當許多人說:「同性婚姻是世界大趨勢,順者昌逆者亡。」有人說要教育大众「同志亦常人」之時,他們沒有說「先進」国家在推行什麼性教育。

若果你的子女對自已的性傾向有疑問,有人会教導他們:「這是正常的,你可以去和男性女性做性探索,什麼都可以,安全性行為很棒,性是一生的歷程,你有權質疑父母和宗教的价值觀,父母別批評,信任你的感覺,性是我們的完整自我,若你既喜歡和男性又喜歡和女性有性關係, 你是幸運兒.....」若子女對性別認同有疑問, 別人会說:「性別二元是錯的, 它只是文化造成, 男女之外還有很多性別, 可以自覺是男是女、兩者都是或都不是....」你有何感想?
這就是美国的主流性教育內容, 還有更激的內容. 精神科医師葛蘿絲曼在《你們在教我孩子什麼?(1)一書中揭露性教育產業的騙局: 美国性知識與性教育委員會(SIECUS)及各大性教育組织都將金賽那些大有問題的思想奉為金科玉律, 他們不關心防止性病蔓延, 而是推廣性開放的意識形態, 改造少年人投入性解放潮流中!他們誇大安全套的効力, 淡化粉飾性傳染病, 淡化高危性行為风險, 否認一切與其教条牴觸的新科研成果但又自稱是「科學權威」. 結果是各种性病增加, 更多年輕人染病. 作者以最新科研成果証明延後性行為才有益, 同性性実驗比異性的风險更高, 未成年性行為對少女損害更大, 「鄉巴佬」父母的傳統觀念才是對的.「別讓激進性哲学如入無人之境, 它会令孩子身心受傷.
港、台性教育都深受美国及西方影响. 而那些支持同运、性解放等性別議題的人更常把金賽和曼尼(John Money) 的性別多元論掛在囗边. (葛蘿絲曼指出這二人的精神及心理上都有毛病, 金賽不斷將異物塞入自身陰莖, 弄得受傷入院.曼尼自小被父親虐待, 令他對身為男性有罪疚, 二人都贊成成人與兒童性交甚至亂倫.)當同运勢力日大甚至婚姻合法後, 同运份子與支持者就会促使教育部門推行前衛性教育, 台灣就有了同志教育. 初時內容不会太激, 但「慢火煑蛙」加上「專家」護駕, 「無知」的父母難以反對.
另一位学者Judith Reisman 亦致力揭破金賽的真面目. 她的書《金賽:罪行與後果》的中国版正在進行翻譯, 它揭露金賽的手下侵犯三百多名兒童及嬰兒以達到「兒童也有性高潮」的結論. 其新書《Sexual Sabotage》揭発金賽的研究錯謬百出, 內含激進極端的思想, 改變了西方性文化, 不論学術界, 医学界,法律界、法庭都受到影响. 導致日後出現《花花公子》等色情什誌浪潮、性革命和同性戀运动等, 破壞美国的社会及道德結构.最新発展是有組織遊說美国精神科協会不再將戀童癖列為精神病!請看Dr. Judith Reisman 香港也有人說「一些兒童有能力同意與成人発生關係, 在兒童與成人的性案件中, 並非所有兒童都是受害者.....(大意)(2)
若不看清楚這趨勢的源頭, 它背後的意識形態是什麼, 只看其漂亮包裝的話, 我們將成為性解放运动的帮凶. 葛蘿絲曼和Reisman 的書值得深入研究, 从而警告大众.
1: 《你們在教我孩子什麼? 从医学看性教育》台灣校園書房出版.
2: 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將強姦的刑事責任年齡降低後, 吳敏倫和小曹在明報撰文要再降低性交和結婚合法年齡, 將成人可與兒童性交的界限模糊化
 阿C 

星期四, 12月 27, 2012

同運遊行的另一面

我多次看到有人讚揚外國的同性戀遊行,批評香港落後,甚至說:只有盲光社一類才会看不慣。同运遊行真的只有半裸猛男、人妖歌舞、花車、角色扮演等無傷大雅的東西嗎?

網上看到三藩巿 F0LS0M STREETFAIR﹝是關於性怪癖如虐待狂、天體及非傳統癖好的會集﹞遊行的報道,令人不安:全裸男人行來行去,縱使有警告牌禁止公然裸露,但警方不執法,政客袒護;同运遊行,黑人扮黑奴(美國人對种族歧視十分敏感,但竟容許這做法。)公開鞭打,示範性虐;公然口交手淫:途中有人認出撰寫揭示他們遊行醜態報道的人是傳統組織成員,於是指斥他們是宗教右派,要來令這种遊行消失…引來集会者一路跟着他們一路謾罵 , 直至他們宣稱要報警人群方散去 . 後來他們从另一入口入去 , 遇上一批顯然未成年的少男 ; 他們看似喝醉了, 有人作女性打扮, 有人拿着色情光碟, 有一个說不想做同性戀者, 自从+一歲後就想停止但身不由已, 報導者勸他离開這种生活 , 但他的「男友」破口大罵 , 众少男消失在人群中 . 更有「開明」父母帶孩子來看 . 作者慨嘆「開放多元」是否要把社会帶到這种人慾橫流境地? [註:港、 台的遊行尚未變成這样 , 只因其政治勢力不大而已 . 或有人会說: 「中国人社会和美國不同 . 」對此我不苟同 。]

早前因為有立法會議員提出要就同志平權作公眾諮詢,在該議案被否決後,有一臉書 (Facebook)作者指出倫敦是今年World Pride Parade的主辦城市,並提到愛,甚至引述《聖經》約翰一書418節:「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着刑罰」,他的意思大底是要質詢反對諮詢或性傾向歧視立法的人是否有所懼怕。然而,我卻要問問該作者:「不知當你﹝們﹞看到上述情境時有何感想呢?」我真恐怕他們想法依然不變,甚至諸多辯護或者說:「有甚麼大不了,保守人士都是少見多怪吧!」
 
: www.americansfortruth.com內搜尋Folsom Street fair. 注意圖片令人不安反感.
作者:阿C      27/12/2012

星期四, 11月 29, 2012

友好推介:致香港各教會牧者及神學院學者的公開信

同運近了!我們應當悔改──致香港各教會牧者及神學院學者的公開信

我是一個自幼在教會長大、二十出頭的年輕人,自知人微言輕,但眼見多年來香港教會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和參與程度,實在使我百感交雜,特別在最近立法會討論同志平權一事中,更使我對此憂心忡忡,令我不得不鼓起勇氣向全香港各教會牧者及神學院學者表達我所看見的憂慮。

使我百感交雜的,是十多年來眼見香港教會及神學院對社會各議題的關注一直十分消極和冷淡,更遑論研究及關注這些課題的學者和牧者,更是鳳毛麟角,部份信徒關心社會時事,積極履行公民義務,參與投票及遊行等,已是十分難得。論到一些肯站出來作領頭人,為公義和真理發聲的,更是屈指可數,無三四人。我不禁要大聲疾呼:教牧們!學者們!你們躲在哪兒?為何除了教會及神學院外, 我便看不到你們的身影呢?我真的很害怕教會在社會中慢慢失去應有的位置和話語權,最後變成沒有味的鹽及不能發光的燈台!

尤其甚者,在最近的同志平權事件中,更進一步證明我的憂慮是真實的。眼見身邊的主內肢體,均與外間主流傳媒統一口徑,大力鞭撻那走到最前線作鹽作光、卻常受「戰火蹂躪」並傷痕累累的明光社,批評其聯署反對諮詢(實情是關注諮詢)的做法錯誤,指責其逆向歧視的宣傳手法誤導及斥責其城市論壇中的表現反智等。更有主內肢體及牧者在不同報章撰文,直接或間接地指責今次明光社的失敗;更有信徒在面書發起一個名為「我是基督徒 但明光社不代表我」的登報聯署專頁。

坦白說,批評不是問題,有錯就要提出,姑勿論對象是否主內肢體,這也是我寫此信的心態。但引起我注目的是這班批評者大多不是平時挺身而出及熱心關注同運發展的主內肢體,竟然在今次事件中,挺身而出地熱心「關注」今次明光社的做法,甚至與社會輿論沆瀣一氣,向明光社大肆撻伐,作出一個又一個的道德審判。請留意,我不是說要熱心關注同運的人才可以對明光社作道德審判,我也認為今次明光社的做法不是最好,我只是覺得難過,當兩個正在下棋對奕的人互有攻防,直至其中一方步步進逼並行了無懈可擊的一步時,對方只好勉強走了傷害最少的一步,卻立時惹來旁觀者的指手畫腳及齮牙竦觥,大力批評這一步的愚蠢魯莽。令人惋惜的是當中有為數不少是那方的友好,竟然跟其他路過的人用一樣的語調和詞彙批評他,又有誰易地而處想過走這步棋的千斤重呢?

我發現接受對手攻擊批評不是太難,真正困難的,往往是當自己正苦苦作戰時,卻同一時間受友方公開撻伐(已不奢想獲得他們支持),而且所說的彷彿是旁觀者一樣「客觀持平」。不是很悲憤嗎?

有人可能反駁說,難道自己人就不可公開批評嗎?當然可以,我這封信不就是公開批評自己人嗎?但我只要求大家在批評之前看清楚整盤局勢,或許會作出更高質素的批評建議。今次動議的巧妙,更反映出這是一場同運VS保守派的政治博奕。同運今次出其不意,攻其不備,在立法會期開始不久,抽中動議的何秀蘭議員就立即動議同志平權議案,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當中的遣詞用字使用得非常聰明。「公眾諮詢」可謂一個極之中立的措詞,卻混有「不同性傾向人士」及「立法」等有價值取向的字眼,再配合陳志全議員要求立法的修訂議案,使他們今次進可攻退可守,立於不敗之地;對保守派來說,他們卻是進退兩難,無論你支持、反對或不表態都有一定政治風險,若沒有民意基礎作支撐,單純遊說議員又欠缺說服力,如何是好? 最後他們選擇用「民意」回應,發起聯署「關注」立法,可謂四害取其輕,當然最後卻大失印象分,但試想,若果不聯署,又是否最好呢?立法會可能已經大多數通過動議,甚至陳志全議員要求立法的修訂議案呢?即使只是通過諮詢動議,投贊成票的議員在下一次政府真正立法時如果投反對票,就要冒著被人(如同運)指責轉軚的壓力,這是旁觀者未必觀察到棋手親身的憂慮和處境。在漫長的博奕中,保守派始終先天佔盡下風,因為每次都被對方牽引,只能死守;相反,對方卻可攻可守,加上天時(國際潮流)、地利(社會風氣),及人和(傳媒輿論的偏幫),保守派在廿一世紀的今天處於彌留狀態,只能垂死掙扎及奮力求存,很多時更要被迫孤注一擲,輸少已經當贏。當你能易地而處,看清整盤局勢後,同作主內肢體的你會加多一腳落井下石?抑或作具建設性的批評,給他們建議更好的對應策略呢?

由二○○五年政府諮詢性傾向歧視法,到最近同志平權的諮詢事件,《時代論壇》在最近的社評形容多年來雙方的論點了無新意,但我更認為,教會中肯站出來表達立場及關注同運發展人士及機構的名字,多年來更加了無新意;相反,教內對他們口誅筆伐的人,卻有「新氣象」。

似乎我們真正的敵人其實並不是同運,而是自己,是教會!試問有上主同在的戰役,誰會成為我們的敵人和阻撓?有上主同在,以少勝多的戰事實在多不勝數。但當教會群體慢慢遠離上主,不願合一,信徒愈來愈多個人主義,教會不關心周遭社會事務,不肯為上主付出和犧牲時,即使我們人多勢眾,戰役只會節節敗退,以多輸少也不足為奇。

你看!同運比我們更團結「合一」,更同仇敵愾,更肯在社會發聲,更肯為自己相信的價值堅持和犧牲!有時在夜闌人靜的時候,我倒祈求上主讓香港快點就性傾向歧視法及同性婚姻立法,迫使教會因有一個「外在敵人」的出現反而更團結合一,然後痛省己過,就自己以往在社會上「不積極」的社會參與及「積極」批評社會參與人士的行為向上主反省和悔改。自己從來是最難對付的敵人,城堡從來是由內裡攻破,我們可否跟隨上主的帥領,因上主而合一呢?

面對將來的日子,我怕,不是怕同運的步步進逼;而是怕教會的漠不關心及自我攻訐。牧者們,學者們,你們能走出衣櫃帶領我們走上主喜悅的路嗎?
  此致
香港各教會牧者及神學院學者

鄭安然 電郵:xonyinx@yahoo.com.hk (23/11/2012)

(本文亦見於2012年11月27日   時代論壇時代講場)

星期五, 11月 09, 2012

同志平權真的不會影響現存社會的家庭建制和幸福嗎?

首位支持同性婚姻的總統奧巴馬在日前重新當選,這不是一個意外,然而,香港人很多都不知道原來在今屆的美國總統選舉中,同時有所謂74號公投﹝Referendum74﹞在幾個美國州郡被通過,74號公投主要的訴求是把原先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改寫為任何2個成年人的婚姻結合,即婚姻不再是傳統而是變得包括有同性婚姻、變性婚姻等模式。

今天香港的同運人士(gay movement campaigners)大概是步西歐的後塵,藉著平等和人權的訴求而要求為性傾向歧視(sexual orientation discrimination)立法,正如西歐的前科,他們會一步一步的把要求提高,但首要是把性傾向作為一種必然的人權,透過平等機會的概念寫進法典,如此一來,在法治的社會裏﹝如香港﹞,便可透過不同案例 (legal precedence)的確立或法例的不時更新,把同性結合與傳統婚姻看齊的要求按部就班地體現!為了這個目的,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終會被沖淡成為任何2個成年人的結合,而家庭亦變得不再只有爸爸和媽媽的婚姻組合,而是變為各式各樣的2個成年人的組合﹝例如2個爸爸、2個媽媽等﹞。

不幸的是,同志運動跟性解放運動和泛性別主義(pansexuality)是結連的,所以西方有所謂 LGBTO (即女同志、男同志、雙性戀者、變性者及其他性向者)的倡導者,這一結連在所謂人權和平等的大原則下亦是必然的,例如若女同志可結婚,那麼男同志為何不可,如此類推,大家不難想像隨著科學技術和社會的開放,將來人類社會不難看到一個非常自由的 「婚姻」模式,當然屆時婚姻的重要性大概已面目全非了!

在傳統婚姻都充滿張力的今天,例如近年結婚及離婚數字的比例約為10:3,如果把結婚數字局限於初婚者﹝即再婚者不計的話﹞,則每年初婚跟離婚數字的比例約是2:1!人所共知,香港的包二奶問題也不少,如此種種,不單只「以後王子和公主便快快樂樂地活下去」的故事不再,就連一般人對婚姻的期望亦會大大減低,所以,本人可以斷言,若同性婚姻在香港被法律認可的話,屆時本地婚姻的整體表現大概亦好不了那裏呢!正如阿C的文章同性戀運動的另一面所言:「同運份子要的不是婚姻,而是得到法律認可,然後強力推行,把好同(pro-gay)觀念強加於社會中的團體及政治機構上。」

今次在何秀蘭議員於本月8日動議推動政府要就同志平權的議題進行公眾諮詢一事,尚幸不被通過,否則,所謂性傾向歧視立法就很有可能在短期內通過,一旦如此,開往同性婚姻的直通車亦會自然啟動。小弟謹希望社會各界,若認同要維護和支持香港社會的健康和平穩發展的話,就要謹慎行事,而政府亦應多作研究,以便在維護一些小眾權益的同時,切密輕易破壞行之已久和有效的建制,否則香港市民都要嘗到當中的苦果呢!

黎民

星期二, 11月 06, 2012

明光社發起的聯署關注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聲明

就關啟文博士來函提及的陳志全歪曲明光社立場一文,我們謹此把相關的聯署內容刊出,以便讀者參考:

關注立法會同志平權動議對言論及教育自由影響之網上聯署

對於何秀蘭議員將於11 月7 日在立法會提出有關同志平權之動議,我們深表憂慮。因動議表面雖為「促請政府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作公眾諮詢」,但另一位高調支持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議員陳志全表示,此動議辯論可真正檢視議員就同志平權議題的立場。而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會對言論及教育自由帶來深遠的負面影響。

我們明白及尊重一些議員為弱勢社群爭取權益之熱誠,但我們認為,由於社會人士對同性戀者之接納愈來愈高,並無實質證據顯示同性戀者在香港受到極不公平之對待。不少所謂歧視只是一些人基於良心、公共衛生或宗教原因,對同性婚姻及同性性行為(特別是高風險的肛交行為)不認同或有保留,而非實質上的歧視。但外國及本港的經驗卻清楚顯示,一旦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將會產生一籃子問題和激化一系列不必要的社會矛盾和衝突,對教育及言論自由帶來以下的威脅*:

  1. 有關法例會造成逆向歧視的情況,對不同意或不支持同性戀的人士造成逼害,嚴重損害言論自由;
  2. 有關法例迫使學校必須肯定同性戀行為、同性婚姻和家庭,並以此作為平權教育和性教育的基礎,而家長亦難以反對,嚴重損害教育自由;
  3. 有關法例也阻礙一些專業人士為希望求助及脫離同性戀行為的人士提供服務,亦阻礙有關同性性行為與愛滋病關係的討論及研究;
  4. 有關法例會對具爭議的同性性行為(特別是HIV/AIDS 高風險的肛交行為)作出肯定,對青少年及社會倫理價值和關係帶來負面影響;
  5. 性傾向歧視的大原則一旦確立--即同性戀者和異性戀者應享有完全一樣的對待,大家根本已沒有理據反對同性婚姻及領養,即使政府不主動提出立法,同性戀者亦可以根據《性傾向歧視條例》提出司法覆核。有關條例最終會導致現有的婚姻及家庭制度全然瓦解,對社會的穩定和家庭倫理關係造成深遠的影響。
因此,我們呼籲:
  1. 立法會各政黨及議員在未詳細了解其深遠影響,以及一眾家長、教育、宗教及各階層人士之意見前,切勿輕率或急於表態支持有關動議,並盡快抽時間與一眾關注團體會面,了解民意。
  2. 政府絕不應在現時已充滿爭議的社會氣氛下,為社會製造更多不必要的爭論,添煩添亂,應將時間及精力優先投放於其他更重要及逼切的政治和民生議題。
  3. 在毋須訂立一刀切的《性傾向歧視條例》的情況下,政府及立法會可審視及討論一些同性戀群體提出的逼切及合理要求,以適切地保障一些真正及具體地面對某些不公平待遇的弱勢群體。(正如之前的《家庭暴力條例》在不影響婚姻及家庭的大前提下,改名為《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可同樣達到保護面對暴力的同性同居者的目的。)

*(附註)
*有教師因為撰文反對同性戀而被吊銷教師資格。
*有家長因為反對子女在學校接受美化同性戀的教育而被拘捕及趕離學校,其子女必須強逼接受有關洗腦教育。
*有宗教學校因為拒絕一名男同性戀學生帶同男伴參與畢業舞會,被法庭裁定性傾向歧視並罰款。
*有印刷商因拒絕為同性戀團體印刷刊物而被控告及罰款。
*有書店因拒絕擺放宣揚同性戀之單張而被同志團體滋擾。
*有僱員因為表達自已不贊成同性戀而被警告、減薪、甚至解僱。
*有牧師因為在講道時根據聖經指同性戀是罪而被控告煽動仇恨,幾經辛苦才能上訴脫罪。
*有宗教團體開辦之孤兒院因拒絕讓同性戀伴侶領養小朋友而被逼關門。
*因為已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因此,在幼童的童話書中,不能只說王子和公主有情人終成眷屬,而要說王子和王子亦可締結美滿良緣。
*由於性傾向歧視條例確立了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在法律上享有完全同等之權利,因此,在通過性傾向歧視條例之後,不少國家亦陸續通過同性婚姻和同性領養。
*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之國家荷蘭,其同志領袖表明,下一個目標是爭取三人婚姻。
*因性傾向歧視條例往往假設同性戀是天生、正常、不能改變及必須尊重的,因此,任何青少年若因懷疑自己有同性戀傾向而尋求輔導,輔導員只能鼓勵他/她肯定自己是同性戀者,縱使當事人自願轉變,亦不能協助他/她改變其性傾向。
*在性教育及法例中要將肛交等同陰道交,對直腸內充滿細菌和糞便,容易感染疾病之事實視而不見。
*因政治正確的原因,衛生當局雖然清楚看到男男同性戀之族群感染愛滋病的個案不斷上升,卻不敢清楚提醒市民大眾肛交乃高風險之行為。
*上述個案之詳情及出處可參考明光社之網頁http://www.truth-light.org.hk

黎民啟

來函照登:陳志全歪曲明光社立場!?

立法會將於2012年11月7日辯論「同志平權」議案,由工黨何秀蘭提出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者的平等機會諮詢公眾,這已引發正反團體的角力。例如明光社發動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聯署,現已有近二萬人簽名。《明報》在2012年11月6日對此作出報道:〈教會團體反擊同志平權議案 函立會舉例:童話再不能只說王子公主成眷〉,其中陳志全議員受訪問時說:「何秀蘭的議案僅要求公眾諮詢,內容十分溫和,但明光社也要反對… 連諮詢也不容許」。

我讀完尊貴的陳議員這番話後特意再細讀明光社的聯署全文一篇,但卻完全找不到「連諮詢也不容許」的說法,聯署有提到立法會的議案作為引子,但之後的論點全部是針對性傾向歧視法的制訂。請陳議員交待他說話的根據,不然恐怕他只是道聽途說,曲解了明光社的立場。

《明報》的處理手法也叫人疑惑,在介紹了明光社的聯署後,他便以陳志全的訪問作回應,但沒有聯絡明光社,確認陳志全對明光社的理解是否正確。最後,更引述范國威的話說「明光社理據荒謬」,但荒謬在那裡卻沒有解釋,也沒有機會讓明光社回應。這樣的處理手法是否公正呢?《明報》經常自誇最有公信力,但在同性戀議題上似乎愈來愈偏頗了。

關啟文

星期六, 2月 04, 2012

你是否同意立法會議員大幅加薪?

立法會議員薪酬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作天﹝2月3日﹞提交報告,建議立法會議員薪酬,由現時的每月54,390元,增至每月92,650元,增幅約70%!這個數額是與首長級公務員相同.另外,該委員會也建議,將每月工作開支償還款額,由現時每月的11萬,增至每月13萬,增幅約18%。

除了當中的公帑開支問題,更重要的是現時的立法會議員表現參差,亦惹來很多批評和俚語,例如有甚麼「3點(鐘)不露」、「掟完就收工」、「噏(up)得出就噏」「鬧人唔使本」等等。本來,立法會議員為民請命,監督政府,是可敬可佩的,但現實的立法會中,黨同伐異,以至歪曲事實,甚至是品流混雜,都是令一眾市民擔心和失望的!所以,議員要大幅加薪,實在不是時宜。

小弟認為立法會和政府首先要提升立法會的自我管理法則,因為我們很難向立法會問責,事實上,連政府的問責制度,亦甚為人所質疑,反之,公營機構出事,大多數都是「你推我讓」的過關,最多是攪個甚麼檢討、諮詢、專家意見等來不了了之,便胡混過關。

另一方面,我們亦不贊同成立不必要的官方委員會來監督立法會議員的操守,因為這只會削弱一個民選議會的認受性,較實際的方法,就是請各位上大人為議員們訂立一套多勞多得,有賞有罰的制度,讓勤幹的議員得到合理獎賞,而懶惰和不負責任的議員則要受罰,這個制度以實報實銷作為起步點應是較可行和合宜。
網主現懇請各位讀者市民,踴躍投票﹝見右方問卷調查﹞來表達你的意見,以便我們稍後作出反映。謝謝!

網主 黎民啟

星期五, 2月 04, 2011

恭賀新禧,慎防詐騙

各位網友:

港人日誌謹此恭賀各位新春大吉,身心康泰,最近收到老朋友的一些防騙貼士,經初步搜尋後得知已於2010年間被其他網站轉載,例如redsky的香港騙案香港討論區等,但其中報導的內容,在大節期間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故略作整理分享如下:

(1) 關於計程車(Taxi)不當行為

據報有人坐的士從小西灣到銅鑼灣,的士車費大約八十元,當乘客付了一百元紙幣後,該司機馬上換走那張一百元,還指稱乘客只付了十元或廿元紙幣一張,強要索取“餘數”;另外,更常見的計程車不當行為是俗稱豬仔胎﹝即圓周縮短了的車胎﹞和古惑錶﹝即被做了手腳的咪錶﹞。[貼士:乘的士前不防請教一下親友平時車程/費若干;下車時記得取回收據以便核查。]

(2) 小心問卷調查有後著的情況

據報有人行經朗豪坊,被一名少女請他做一分鐘的問卷,做完問卷又借故誘使他上一部客貨車,然後關上車門,那名少女和另一同伴,會一齊說受訪者買某些保險產品,並會坐在受訪者身傍使他不能奪門而出,若受訪者不想投保,就要幾經辛苦才能脫身。[貼士:光棍佬教仔,平宜莫貪!]

(3) 小心換零錢扒手黨

據報有人在荃灣區經過,被一名男人問有沒有兩元散子換?若給他換,他又要求再換多兩元,之後他說東說西,拖延時間,此時若對方還不懂走避,事後常會發覺被扒了東西,因為他的同党會趁機下手![貼士:幫人亦要慎防有詐,特別是當陌生人作出不合理的兜搭時。]

(4) 小心信用咭資料被偷錄!

當您在商店使用信用咭時,需提防附近有沒有疑人拿著手提之類的攝影機,暗中把您的信用咭影像拍下,因為若對方能掌握您的名稱、信用咭號碼和失效日期等資料,你的信用咭便有機會被他人盜用。

(5) 小心成代罪羔羊

據報有人曾經過一提款機時,被一個老伯突然叫住,他會藉詞自己不識字,拿一張提款卡要求過路者幫他在提款機拿錢,若過路者請他找別人﹝如警衛﹞幫忙,他就說不用了,繼續找其他路人幫他拿錢,這很可能是有人在找代罪羔羊。[貼士:若阿伯的提款卡來歷不明,因提款機上有攝錄機會拍下提款過程,所以若真出事,路過幫忙者便有麻煩了!]

(6) 留心不合理的要求 (特別是輕而易舉的)

話說一天晚上,有位中年香港男子於廣州地區某巷口,曾被一位內地男子詐作求助,以不懂用一部Nokia '6150'手機為理由,要求他幫忙打出急電,誰知當他伸手接過電話時,便即時被電暈,之後財物盡失!

所謂小心駛得萬年船,新春佳節,敬請小心,以防被騙,祝新年進步、愉快安康!

網主啟

星期日, 1月 30, 2011

來函照登:年宵市場豈容淫穢!

今屆維多利亞公園年宵市場首日運作,有攤位竟以呈現演員肖像,「黑房」短片放映,出售意淫物品,並藉派送入場觀看短片門票作利誘等手段,公然宣傳其即將上畫的色情電影。驚聞突如其來的事件後,筆者謹此呼籲大家加以正視,又思索年宵市場對社會的影響——是迎春接福和「與眾同樂」呢?還是掛羊頭賣狗肉的鼓吹縱慾和淫穢物品呢?

現時食物環境衛生署是管理維園年宵運的主要部門,據稱己經派員通知攤位負責人不得藉著年宵市場開放期間播放錄像,致使人群擠塞,影響場內秩序。當局此舉值得欣賞,可是純粹的勸喻,似乎不足以應付上述攤位宣傳意淫影像、鼓吹色情風氣所帶來的衝擊。須知上述衝擊不單與年宵市場人流控制有關,更重要的是年宵市場是本地的中國春節傳統之一,其內容和攤位理應老少咸宜,以至是宜古宜今,豈容如此「好傳統」被人挪用作賣弄色情之機會,致使無數訪客感到尷尬、難堪甚至遭受冒犯?請問當局:「香港人能否容許在年宵市場上設擺一個嫖妓攤位呢?」

年宵市場之所以是個「好去處」,離不開它的傳統特色,既老少咸宜,又可強化應節的氣氛,重點應以售賣年花或賀年相關的主題攤檔為主。這亦可幫助香港的青少年體驗和學習其中的節慶氛圍,實在是一寶貴的處境和活動教學的場地。由此看來,有攤位在大庭廣眾中肆意宣示色情錄像,還出售與此相關兼且意淫暴露的物品,致使老少咸宜的春節氣氛蒙污, 實在有辱春節的喜氣洋洋和其中祥和特色!

筆者期望政府的食環署,與及影視處正視這次維園年宵市場攤位賣弄色情錄像一事。亦希望官民雙方當心謹慎這股歪風,大家不防好好的思考一下年宵市場的文化定位,在帶來「與眾同樂」之餘,無忘其重點還是為了「迎新歲」以「獻新猷」的傳統慶典。

筆者亦借此回應明報本月29日〈「黑房」放3D裸露片 食環巡檔無調查〉的報道。 歡迎各位網友回應 waimanraymond.ip@gmail.com

謹祝各位新春愉快,如意吉祥

80後青年 Raymond 敬上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九日下午

星期五, 1月 28, 2011

來函照登:不廢江河萬古流

敬悼司徒華先生-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司徒華先生一生永垂不朽的精神就是擇善固執,堅持原則到底,永不放棄。是:「道之所在,雖千萬人,吾往矣」

「但有一個夢,不會死,記著吧,來自你我的心,記著吧!無論雨怎麼打,自由仍是會開花 。」

全中國人記著吧,那一天陽光灑滿神洲大地的日子是遲早會來的!

公義一定會來到,只是遲早快慢而已。這是我的信念!

每年六四晚會,當我舉起燭光,與旁邊的人成一大遍燭光如海時,一邊唱著自由花,都不能自控的哭成淚人。特別再重看當時89年六四那夜的片段,坦克車入城,子彈橫飛,學生慌忙逃生的景象。

之後司徒華先生組織了支聯會,每年六四之夜,都向世人呼喚公義的良知,他是真正的愛國愛港!

知道華叔患癌,已經差不多一年,沒想到在電視上,還看到他精神頗為飽滿的接受訪問,一天醒來,就聽見他離世的消息!

與華叔最近距離的接觸是當我在寫碩士論文時,想訪問華叔,談談香港的民主化,一通電話,就約好了在立法會見,他向我解釋了幾個民主政制的原則:

1.行政立法兩權分立並互相監察,司法機關獨立。

2.軍隊中立,不屬於政黨,屬於國家(亦即人民)。

3.傳媒是第四權,一定要以監察政府的施政為職志。

在訪問的過程中,他表現得相當坦誠親切,毫無忌諱。

有人說:人生有兩杯水,一杯是苦水,一杯是甜水。華叔無愧一生,他的生命沒有苦水這回事,他活著是一杯甜水,是祝福別人生命的活泉水!

一代民主英魂走了,我深信無數的人會接上去。

我深信,華叔的靈魂已經脫離了他的形軀,以一種最崇高的精神形式,存活在一個最特殊的空間,繼續祝福中國和香港的民主運動,為大家加油加力!

願我們為所有為良知和為信念而正在坐牢的弟兄同聲禱告:「親愛的弟兄,我不忙,我離你們不遠,我就在你的旁邊,我聽到你的聲音和呼求,我願意和你為民主、自由、人權、法治這些普世價值一起打拚,我知道你們在監視中,在牢獄裏,非常需要我們為你們而聲援,請放心,我們已經來到,我們不會拋棄你們而不顧,我們會為你們一起堅持原則到底,永不放棄。」

李耀強 香港基督徒社關團契副召集人

星期一, 1月 10, 2011

小心提防「中國3D數碼」藉維園年宵市場宣揚立體色情映像

各位家庭動力網絡好友:

筆者從2010年12月23日《頭條日報》報導,得悉東區區議員周潔冰女士與區內有心人關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淪為露天商品展覽一事,已致函周議員,希望她與街坊當心本港上市公司「中國3D數碼」(代號:08078.HK) 計劃進駐維園年宵市場,借勢宣傳其色情電影作品一事。

根據《明報》12月4日財經版財圈動態報導末段,與及香港《蘋果日報》同月23日C6版報導首段所言,上述上市公司早已租下維多利亞公園本年度年宵市場攤位,準備公然宣傳其立體映像色情電影作品。筆者萬分關注此事若然成行,會否促使維園再度成為露天商展之餘,形成傷風化,禍及屆時遊園的街坊與區外訪客?

維園乃是園林與體藝設施並存的東區公園,位處四通八達的東區天后分區;兼且鄰近灣仔其車水馬龍的銅鑼灣分區,與及以住宅為主的大坑分區。街坊與區外遊人,無論是一家大小、三五知己抑或是青少年,不時會遊覽維園,在歲晚年宵市場運作期間亦然。只是,「中國3D數碼」公司如果公然在園內年宵市場宣傳其色情映像作品,公司會否滋擾途經場內或場外的坊眾與遊人;並會否影響到訪公司攤檔者的身心,惹來更多誤會、糾紛甚至是風化案?

筆者現特此致函,志在希望各位對「中國3D數碼」所為要小心提防。如無人關心、提防,該家企業可會在維園為所欲為,區內市容乃至是風氣和安寧程度卻會受盡污染?官民雙方到時還可以怎樣處理箇中代價,彌補街坊與旅客所遭受的損失?

敬祝平安,

在職男青年 Raymond上

星期五, 12月 31, 2010

關於2010年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意見書

尊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

本人是一名獨立時事觀察員,就貴局最近的諮詢有意見如下:
1. 我尊重私隱,特別是私隱被不當的張揚和使用時很可能會對被張揚者構成損害或不必要的威脅。不過,我反對把私隱變成一絕對權利 和價值,明顯地,我們不應把企圖謀殺或發動恐怖襲擊的圖謀劃入私隱保護範圍。

2. 就最近八達通公司濫用客戶個人資料來圖利一事,我贊成透過改善現有法例來跟進並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 青少年與其家長或監護人間的「私隱」權衡,我認為家長既有養育他們的責任,必須被賦予對子女的知情權及為未成年子女作出諸如接受何種教育的選擇權。否則,家長便難以合理和有效地履行養育的工作和責任;如此一來,青少年和社會問題必然氾濫,而社會要付出高昂的代價!

4. 家長/監護人的知情權應受保障,然而,當有關家長或監護人因為精神或病理因素失去養育和監護的能力時,甚或對其子女構成危害時,政府有關當局必須介入協調和處理,以預防不幸事情發生,例如針對現今在社會上存在著不同的家庭問題和張力﹝離婚、家暴以至是抑鬱等問題﹞,政府應設立有效機制和資源來提供適切的援助,對有需要的家長,特別是弱勢人士,更應提供身心輔導以至職業上的援助。

5. 所謂清官難審家庭事,疏導家庭問題和張力,在考慮訂定較嚴苛的法例前,應先從教育、輔導、調解和宣傳著手,以收預防勝於治療的效果,因為世事無絕對,「一利總有一弊」也。

6. 香港今天面對一些所謂深層次的矛盾,大底包括因社會制度及現況所引申出來的貧富懸殊、亦包括在本港回歸後的政治變革和權力再分配的定位﹝參考英國撤離其殖民地後,大多數都引發當地動亂和內鬥之歷史﹞;在前述的處境下,只要政府未能有效推動一個廣為市民接受的權力和財富再分佈方案/政策,爭拗和鬥爭自然難免,當然,一個有效的分配制度,亦難以脫離一地之歷史而作出一夜間之驟變,所以我建議凡變革者,除非十萬火急,得盡量採取循序漸進和先易後難之策略。

7. 就私隱條例而言,不應以一絕對或至高無上的價值來看待「她」,較合理的看法是把她看成是人類邁向較完美社會,甚或一大同理想國度的過渡努力和嘗試,在嘗試和錯誤﹝trial and error﹞的過程中,要常作檢討,更應從她會否帶來實際效益,是否利多放弊來著眼。例如她能否提升市民對私隱的全面認識的同時,又為社會整體帶來實益呢?又能增進和引導社會走向一互重互助的方向呢?

8. 香港奉行資本主義,其實有好有壞,例如現今的金融海嘯、消費主義,以至直接促銷等問題都跟資本主義﹝特別是那些強調所謂絕對自由市場和鼓吹營利至上的做法﹞有不可分割的關係,這或許是人類社會的一些本質限制,又或者是這世界的限制,無論如何,一個無瑕疵的終極制度尚未出現,我們仍須努力謹慎地尋塑這一理想制度。

9. 私隱和知情權往往相左,在有利於追求和維持社會的公平、公開和公正性的前題下,我建議對新聞界就個別人士私隱﹝如涉及貪污、舞弊、犯法等行為﹞的報導,應酌情豁免於私隱條例的管制,只要社會同時能對新聞作出有效和合理的制衡便可。

此致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黎民上

星期二, 12月 22, 2009

自由社會與援交、賣淫

無可否認,我們活在一個自由多元而又祟尚寛容的現代社會,亦即是我們只能要求人們恪守最低限度的道德底線,即守法倫理,在這「守法」以上,不同的價值取向或人生態度,都無所謂高低好壞之分,什至可以這樣說,愈大寛容的社會,其對活在這個社群的人的人生價值就愈高,反之則不然。這是自由主義者一般的論調。

在這種自由主義主導的大眾文化下,香港潮流文化的意淫度相當高,幾乎是無性不歡,香港電影不是動作性就是動物性,十個笑話,有八個是性笑話,電影片段一:校長鼓勵學生,要不斷自我增值,增進‘語溝’(乳溝)能力。電影片段二:男子往訪張柏芝家中,張柏芝忽然彈了一句:小女子願為你梅開二度。電影片段三:一群男女朋友為林家棟慶祝生日:林家棟的生日願望是:無錢就去北角,有錢就去法國。在‘有情飲水飽’一片中,梁朝偉因為感情煩惱,往見心理醫生,心理醫生竟然無里頭解帶脫衣以色誘梁朝偉作結此段戲。我們的青少年就是活在這種文化氛圍中,成年人可以做的事,為什麼我們不可做?對青少年來說,成年人對他們的管教及規範真偽善。

是的,自由意味著有而且可以選擇,但是否每一個選擇都是對的或具有同等價值的呢?就好像選擇伴侶,你的選擇,反映了你的品味和人生價值及態度,譬如說,一個女孩子,喜歡一個煙不離手,好賭又好勇鬥狠的男人如黑社會的大佬,(這些大佬們有馬仔為他們賣命,通常從事黃、賭、毒生意而大富,有時更視警察如無物)許多香港電影如“古惑者系列”中的女性就是如此:‘自甘墮落’、‘性隨便’、‘甘願為養哥仔賣淫’),你覺得這個女孩子的品味和價值觀如何?對成長中青少年的價值觀塑造又有何影響?
今日香港社會盛行援交,意即援助交際,亦即基本上講金不講心的兩性交往,其實說穿了是少女出賣身體以換取金錢,而購買此服務的竟廣及至老、中、青三代,或許有人認為少女青春無敵,身材優美,姿色無限,而且在人肉市場中的確有價有市,在這個自由資本主義社會,誰不在從事買賣交易?不是嗎?知識份子有知識可賣,以換取金錢及各種利益;一眾衛道之士,似乎在搶佔道德高地,對他們認為不道德之事(如援交、賣淫),口誅筆伐,一樣有價有市;難道要一眾少女,要聽你們這些人喊著守身如玉的「鬼話」(父權主義社會的鬼話?),只待她們人老珠黃時,想賣都沒得賣了。

有人會慶幸香港今日是個自由多元社會,少女們可以大膽宣稱身體是我的,她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君不見靚模們,show show騷胸,在大小媒介亮亮相,擺幾個挑逗誘人姿態,出本寫真集,就名成利就,等待城中富有的公子哥兒們,娶為名下。援交而找到富有老公的,也大有人在,只要援得合宜,又何錯何罪之有?又干卿底事?性是一種享受和歡愉,既能賺得金錢,又可享受性的快惑,何樂而不為?

以上的言論背後其實是性解放思想,在性解放思想的衝擊下,傳統的男尊女卑的觀念已被徹底打破,貞操或貞潔的觀念已幾乎完全被視為落伍和過時,而且亦違反兩性平等的思想。男人是否也應有貞操觀念?為什麼貞操觀念只單向的指向女性?

事實上,援交下一步就是女孩子會隨便跟陌生的男人上床(即賣淫),當中的風險(小則成孕而男方卻揚長而去,重則染上性病什至愛滋,被家人親戚碰見,被性虐待,最近的一個更被肢解!),只要稍為清醒想一想,都會不寒而慄!

性吸引原是建立人際關係的重要誘因,什至可以說性慾(還有食慾)是人性之中具有社會意義的慾望,可是在色情活動中,女性卻被約化或賤化為只是滿足男人的性工具。

今日,色情或半色情物品泛濫成災,色情販子打著言論自由的旗號,實質利用人性弱點(好奇、偷窺、貪新鮮等心理),謀取暴利。為了建立一個溫柔敦厚的社會,保護我們尚未成年的下一代,廣泛地將各種傳媒產品予以評級,並限制它們的流通,是基督徒關心社會公義的應有之義及起來行動的時候了。否則社會便會滑斜波式的出現劣幣驅逐良幣,色情品充斥市場,健康的刊物無處立身,色情資訊本身會是最終的勝利者。

雖曰自由可貴,但自由其實是把兩刃劍,善用之能立己立人,濫用之能損己傷人,人類社會還得有基本的道德倫理約束,讓人性能全面的發展,培育具有高尚品味的人生,正如中國古籍大學所說:「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人不修身(培育道德品格),就如無舵之舟,既無方向目標,且又危危乎,隨時有沒頂之險!

李耀強
思考學園主席(www.athink.org
新亞研究所哲學碩士班學生
22/12/09

星期一, 11月 30, 2009

回應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意見書

(一) 基本立場

1. 作為市民,本人認為相關的私隱條例應以社會倫理和法治精神作為首要考慮和原則,現代社會注重法治和私隱等觀念,原因不外乎是現實中人類社會仍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矛盾和不公義,以至危害或威脅人類個體以至群體生存和發展,這又跟人類對理想中的大同世界的訴求有關。

2. 香港既是承襲了英國的普通法和奠基於回歸中國後的基本法,其中的一個基本假設,就是原有制度的延續性和注入基本法的解釋或調節規範,延續性主要針對回歸前制度是基本可行和乎合香港的現況,基本法作為香港的小憲法則賦予這法治基礎的一個主體性,並承認中國作為主權國的體現和規範,如中英聯合聲明所指出的有助於維持香港的繁榮與穩定,所以,在法治和公義的基礎上,所有建制和措施都應有利於社會的和諧及良性發展,若過分執著於「政治正確性」而忽略了社會的良性發展,則可能有違反聯合聲明以至基本法之嫌!

3. 本人尊重法治,同時強調倫理道德是人類社會良性發展的不可或缺的基礎。

(二) 具體意見

1. 我同意「私隱」或其相關法定建制不是至高無上的事物,當然,「私隱」是應當被尊重,特別是考慮到私隱被不當的張揚和使用時很可能會對被張揚者構成捐害或不必要的威脅或壓力。

2. 今天香港的倫理道德是香港社會在過往發展中的一種累積和承傳,雖然不是絕對,但應受尊重,直至相關的標準或價值透過公眾廣泛討論後,才可修改。因此,我反對把一些未經歷史印證或足夠考核的觀念﹝如私隱是個人的絕對權利 ﹞被神化成一些所謂「普世價值」。

3. 就青少年與其家長或監護人間的「私隱」權衡,我認為家長既有養育他們的責任,必須被賦予對子女的知情權及為未成年子女接受何種教育的選擇權。否則,家長便難以合理和有效地履行養育的工作和責任;如此一來,青少年和社會問題必然氾濫,而社會要付出高昂的代價!

4. 家長/監護人的知情權應受保障,除非相關家長或監護人因為精神或病理因素失去養育和監護相關青少年的能力,又或者其子女的私隱一旦被他們揭露時,公眾有足夠理由相信可能會導致其子女身心受創或生命受威脅,在這些處境下,政府或其他合法受托人應介入協調和處理,以預防不幸事情發生,又應向有關當事人提供適切的公民協助。

5. 若因為私隱而剝奪了家長的知情權和與監護相關的選擇權﹝例如近期氾濫於青少年間的吸毒問題以至在網上設立所謂「自殺群組」的問題﹞,則政府是責無旁貸,或是糾正相關歪風,或是對可能出現的傷害作出全面承擔和補償!

6. 當青少年的個人資料與其家長或監護人履行照顧和監護責任相關時,有關當局應規定及時把相關資料通知和送逹他們的家長或監護人,以便相關家長作出適切的跟進和處理。

7. 同理,執法機關以及救援和支援機構在緊急情況下應有權處理相關人士的個人資料,只要相關機關/人員能信守對相關資料的官方保密承諾,若相關的私隱一旦被洩漏,相關機構或官方負責人應負上民事補償責任。

(三) 其他意見

3.1 關於個人資料外洩通報機制(諮詢文件建議3),本人同意可先推行自願性通報機制,以更準確地評估遵行外洩通報對各界別的影響,再調校通報規定,使有關規定既合理又切實可行,但在過渡至一較嚴格的規管或立法以前,有關當局應同時設立一協助相關當事人,在其個人資料被不當或不法洩露時,可快捷及不需花費昂貴的費用來調解或索償。

3.2 根據私隱條例第66條為資料當事人提供法律協助:有關當局不防考慮成立一個中介訟裁專員/機構,以協助有關雙方調解,在調解失效時,才正式授權私隱專員為受屈資料當事人提出訴訟。至於具體罰則,則應交由法庭判定。如當事人在相關案件判決後,仍然感到不公平,則可向私隱專員提出協助覆核或上訴的申請,若私隱專員認為案件值得跟進,可出任為當事人的合法代理人,進行相關申索,若是這様,亦應按當事人的承擔能力,訂定其合理的訟費分擔水平﹝如當事人財產/年收入的5%﹞。

3.3 至於應否把違反保障資料原則訂為罪行,本人建議可以先易後難的方式,先為一些刻意違反私隱指引或法定規範的行為定為罪行,以便評審這類安排的可行性和適切性。

3.4 直銷電話經常令資料當事人受到滋擾,如因而引起投訴和被定罪,初犯可以處以第3級罰款(最高可達10,000元),再犯者則理當提高至100,000元和連續犯例期間的按日罰款﹝如每日5000元﹞,並應加上監禁條款。

3.5 至於因現今社會趨向一體化,在立法、訂定罰則和制定訟裁機制的同時,有關當局應注意互換原則﹝Principle of Reciprocity﹞,因為諸如透過互聯網或其他電子渠道而發放私隱一事,國與國,甚至區與區之間的管制常有差異,這些差異除了可構成跨區不公平的管制與處罰外,亦可能出現外區犯法,本區難管,或同一區域人士可能就同一涉嫌違例事件,會在不同區域得到顯著不同的看待,在這些情況下,立法前應先做好跨區評估和協商,以求達至一均衡合理和有效的管制方法。

此致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進見者:黎民﹝筆名﹞,獨立時事觀察員

來函照登:不應任意扭曲踐踏女性身體

人人對美的標準或有不同,但人人天性愛美,對女性的美,什至對女性胴體婀娜多姿的美態的欣賞,不須閃縮收藏,擺出一副假道學的模樣,要女子三步不出閨門,看醫生也要隔著帳篷,女子無才便是德,這些的確已是完全過時的傳統吃人的禮教。

在「古惑仔之人在江湖」一片中,男主角(鄭伊健飾)問他的女朋友最喜歡他什麼,女朋友的答案是他做愛很令她滿意和開心,男女兩性互相吸引的元素只是性交的歡樂程度,這種惟性一層論的意識充斥著香港電影(特別是王晶式的電影)和潮流文化!

筆者也真的想不通選美節目的泳裝環節是訢諸香港那一群觀眾,抑或只是娛樂圈自己的「選美節目」。女性的身體本身不是污穢,更不是罪惡,罪惡在男性對女性身體的褻玩。

筆者有一次收看某電視台的選美節目,主持人將參選佳麗的胴體及性作為逗笑的工具,其中充滿了不文和輕佻的語言。在這種選美節目中,女性被物化,工具化,商品化,非人化,當成是男性的附屬品,更有些雜誌及電影將女性描繪成性奴,任由男性肆意玩弄虐待,掌摑凌辱,女性被人強姦其實好開心,任由扭曲了的男性主導意識評頭品足,視作取樂的工具,對女性的尊嚴踐踏至此,實在令人感到氣憤!

現今香港社會賺大錢的週刊,都是些話題總離不開「錢銀」(怎樣搵快錢如男人如何極速上位,女人如何嫁個有錢人)「女人」,身段玲瓏浮突的女性如何一露成名,此後當然是利就。最近鬧得熱哄哄的靚模寫真,少女模特兒什至進駐高級學府,真是城市中的悲鬧劇!

為什麼某些掌握著社會資源與權力的人,總愛將女性美的焦點扭曲成只放在女性的胴體的那三個部分,就算是為了一盤生意,也不需要將佳人擺到鬧市中「賣肉」,女性中賢良淑德的氣質,似乎已無人問津。更可憐那些一本正經經營的健康雜誌,幾乎全遭市場淘汰!

這種「奸商」的行為不但踐踏了女性應有的尊嚴,也扭曲了美的標準,誤導了社會大眾對女性美的意識,污染了下一代成長的文化環境!男性必須真心的尊重女性,社會必須去除扭曲了的男性主導意識,男女雙方才得著真正的解放和出路!

香港政治研究學會主席 李耀強

星期三, 9月 23, 2009

歡迎維持港台作為政府部門的角色不變

剛從新聞得知政府決定維持港台作為政府部門的角色不變。本人作為港台的聽眾及獨立觀察員,認為是個好決定,因為這是現況下的一個最好選擇,原因如下:

(1) 若解散港台而再設立一個所謂公共廣播機構,實在是無事生非,而且免不了是換湯不換藥的把舊日港台班底加上某些新血而變臉為所謂獨立的公共廣播機構,這種移花接木,甚或是借屍還魂的把戲,到頭來又是「官家請客,納稅人付帳」的豪門宴!

(2) 若不解散港台而把她「升格」為所謂的公共廣播機構,則今天港台裏的混亂情況,必會更加火上加油,因為有心推動港台超然獨立的人士,手中又會多了一把「尚方寶劍」,可藉之而誅殺所有反對者。到時不單有了超然獨立的機構,更加會多了一個超然的口治頻道,凡不順我者,便來一個肆無忌憚的口誅筆伐,隨意鞭撻異己,因屆時政府己給了這個所謂公共機溝一個免死金牌─不論發生甚麼事情,公幣照給,關台免問!

(3) 港台能重回政府部門定位,這一決定有連貫性,亦給了政府及港台一個重新起步的機會,在97前,政府跟港台不單是賓主,更是好拍檔(partner),很可惜,在回歸後,基於種種因素,這種關係不復存在,更加變本加厲地成為近乎對著唱,以至對著幹的怪胎!

正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所說,港台是香港歷史的一個集體回憶,港台的編輯自主得以肯定,而當中的決定亦能體現香港大多數民意的趨向,理應是個穩健又可取的決定。

小弟認為,是不是所謂公共廣播機構,只是名義之爭,港台能否重新上路,及發揚昔日港台是港人樂意收聽,尊重及信賴的電台,重點就是現任台長黃華麒先生所說的,在編輯自主下不偏不倚,搞好良好管治,建立公信力,做優質、公正、有創意及深度的節目。

事實上,一個機構的成敗,主因不在名銜,而是在乎機構的宗旨,信念和相關能力及持續性。謹祝願港台能真正成為港人所信賴、喜歡以至能自豪的機構,並能與週邊地區的行家互相砥礪,展示一下既能自主又能自律的機構精神和模式。切勿當一個「兵多從兵,賊多從賊」的世界仔。

黎民 (獨立時事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