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處昨日(17/5)發表聲明,指聖經是「人類文明一部分」,「沒有違反一般合理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教標準」,決定不會將《聖經》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 我們歡迎影視處這一決定,因為它既反映事實,又乎合香港作為擁有信仰自由的國際城市之傳統。
我們仍然不明白為何有人發起「投訴聖經大行動」,而網站「令人戰慄的聖經」的網主「奧賣葛」仍質疑影視處的決定,或許他們真的另有動機,又或者是唯恐天下不亂。把聖經送檢本身不單止會變成國際笑柄,亦是對聖經和基督教信仰的不恭,試想想,若果有人要拿回教「可蘭經」(當中也有一些聖經人物記載)去要求送交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你想本地回教徒的回應會是怎樣?
所以,我們繼續呼籲大家不要不分是非,不要輕信一面倒的意見,多為每件事情尋求證據和從多角度了解事實,免得中了別人的詭計,免得被人利用! 但願香港能繼續成為一個和諧、理性和開放的社會。
黎民
星期五, 5月 18, 2007
星期四, 5月 17, 2007
保衛香港的既有核心價值:強調自重、愛護家庭和造福社會
致:
香港各界人士 (特別請家長和學生們注意),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報「情色版」編輯,香港中文大學校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裁決小組,香港特別行政區「淫褻物品審裁處」,
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不雅,低級猥褻
(The contents of the Lust-and-Sex Page of CUSP are indecent; in bad taste and bawdy)
我們是一群香港的家長和市民,對最近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出版的《學生報》的「情色版」出現極不雅的內容,部分涉及亂倫、性虐待等,題目大膽和過火,內容不雅,低級猥褻,令人不安和髮指!我們同意中大教務處的栽決,即「情色版」內容影響校譽,當中的處理手法亦值得商榷。同時,我們對中大學生報編委會卻一再堅持拒絕就事件道歉,並認為情色版的內容並無不妥,感到極端失望和氣憤!
隔岸學者和機構,為何高度介入撐「情色版」聲明?
(Why are outsiders from Taiwan and US so concerned to back up the editors of the CUSP?)
我們亦注意近來有一群香港以至台灣和美國的人士,自稱為大學老師、職員、研究生、學生等等,在網上發起聯署,說甚麼「守護我們的學生,守護我們的學術」(http://www.petitiononline.com/22989898/petition.html),不經辨證和深入查究,便莽下定論,指控中大校方怯於情色爭議而草率干預《中大學生報》的編輯自主,並無限上綱,指校方的紀律行動會斷送中大校園珍貴的討論空間和學術傳統!他們要維護學術自由、還是要干預中大內政和自主權?
他們又強烈質疑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公正和客觀性,進而要求中大校方撤回對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的聆訊裁決,並要求中大校方撤回對出版委員會各成員及兩位總編輯的考慮處分的決定。另外,又要求淫褻物品審裁處不要輕率令年青人負上刑事責任。他們的目的何在?是否要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性?是否認為今天的大學生凡事都要毫無節制,甚至要超越法制基石,不問情由的任意地發表他們的獨見,要如文革般打倒香港的一切既有傳統和價值?請問這真是為了學術自由、真是為香港未來著想?
我們痛心香港竟然出現一群不知羞恥的所謂民意先鋒和學者
(We are disgusted by a group of shameless opinion makers and scholars in HK)
作為香港市民和家長,我們完全不能認同他們的動機和做法,我們更痛心今天的香港,竟然出現一群不知羞恥的所謂民意先鋒和學者!雖然他們大多在外國取得學位,但他們絕大多數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難道他們對今天香港社會充斥著很多令人不安的歪風,例如有人鼓吹要全面性解放,輕蔑故有的一男一女婚姻價值觀,又有人鼓吹同性戀,亂倫以至人獸交溝不過是一些自然現象,不足為奇,不應禁止,甚至要為願意現身說法者歌功頌德,樹立榜樣!
真難怪香港的家庭問題,如婚前性行為,未婚媽媽,婚外情和離婚率都與日俱增,原來我們的高等學府裏是充斥著一群凡事挑戰、凡事不問原由來推倒傳統價值的人!真有唯恐天下不亂之感,請問支持學生「情色版」的人士們,你們有否認真閱讀過其中的內容呢?
我們懇切呼籲 (Our petition):
(1)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編輯要勇於認錯和改過自新 (The editors of the Lust-and-Sex Page should repent and revert from their wrong doings),
(2) 請中大校務委員會認真處理好杜絕「情色版」的色情和不道德的宣傳,請堅持你們作育英才和造福社會的原則,不要妥協!(The academic board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K should stay put and determined to eradicate the problems in the Lust-and-Sex Page of the CUSP)
(3) 香港廣管局,淫褻物品審裁處等法定機構要依法對有關的出版者作出公正的處理,以正視聽!(The HK Broadcasting Authority and the Obscene Articles Tribunal should give their fair and legitimate rulings over the incident)
(4) 各位香港學子要在創新,改革和突破所謂傳統框框和約制的同時,懇請注意要珍惜和保護香港的一個既有的社會價值觀─強調自重、愛護家庭和造福社會。要明白作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這亦是一個健康社會所必須的基石。(Local students should treasure the core values of self respect, loving our families and contributing to a better society in HK)
(5) 懇請各家長要與你們的子女們多作討論,以至我們的下一代能夠成為香港以至祖國的良好公民,有見識,亦有責任感和建設精神,凡事請勿止於反建制和反傳統!(Local parents should discuss with your children with a view to promoting good citizenship, knowledge, responsibility and a spirit of constructiveness)
我們歡迎各界人士聯署本聲名,讓香港多一把正義的聲音!
香港各界人士 (特別請家長和學生們注意),
香港中文大學學生報「情色版」編輯,香港中文大學校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裁決小組,香港特別行政區「淫褻物品審裁處」,
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內容不雅,低級猥褻
(The contents of the Lust-and-Sex Page of CUSP are indecent; in bad taste and bawdy)
我們是一群香港的家長和市民,對最近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出版的《學生報》的「情色版」出現極不雅的內容,部分涉及亂倫、性虐待等,題目大膽和過火,內容不雅,低級猥褻,令人不安和髮指!我們同意中大教務處的栽決,即「情色版」內容影響校譽,當中的處理手法亦值得商榷。同時,我們對中大學生報編委會卻一再堅持拒絕就事件道歉,並認為情色版的內容並無不妥,感到極端失望和氣憤!
隔岸學者和機構,為何高度介入撐「情色版」聲明?
(Why are outsiders from Taiwan and US so concerned to back up the editors of the CUSP?)
我們亦注意近來有一群香港以至台灣和美國的人士,自稱為大學老師、職員、研究生、學生等等,在網上發起聯署,說甚麼「守護我們的學生,守護我們的學術」(http://www.petitiononline.com/22989898/petition.html),不經辨證和深入查究,便莽下定論,指控中大校方怯於情色爭議而草率干預《中大學生報》的編輯自主,並無限上綱,指校方的紀律行動會斷送中大校園珍貴的討論空間和學術傳統!他們要維護學術自由、還是要干預中大內政和自主權?
他們又強烈質疑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的公正和客觀性,進而要求中大校方撤回對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的聆訊裁決,並要求中大校方撤回對出版委員會各成員及兩位總編輯的考慮處分的決定。另外,又要求淫褻物品審裁處不要輕率令年青人負上刑事責任。他們的目的何在?是否要干預香港司法獨立性?是否認為今天的大學生凡事都要毫無節制,甚至要超越法制基石,不問情由的任意地發表他們的獨見,要如文革般打倒香港的一切既有傳統和價值?請問這真是為了學術自由、真是為香港未來著想?
我們痛心香港竟然出現一群不知羞恥的所謂民意先鋒和學者
(We are disgusted by a group of shameless opinion makers and scholars in HK)
作為香港市民和家長,我們完全不能認同他們的動機和做法,我們更痛心今天的香港,竟然出現一群不知羞恥的所謂民意先鋒和學者!雖然他們大多在外國取得學位,但他們絕大多數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難道他們對今天香港社會充斥著很多令人不安的歪風,例如有人鼓吹要全面性解放,輕蔑故有的一男一女婚姻價值觀,又有人鼓吹同性戀,亂倫以至人獸交溝不過是一些自然現象,不足為奇,不應禁止,甚至要為願意現身說法者歌功頌德,樹立榜樣!
真難怪香港的家庭問題,如婚前性行為,未婚媽媽,婚外情和離婚率都與日俱增,原來我們的高等學府裏是充斥著一群凡事挑戰、凡事不問原由來推倒傳統價值的人!真有唯恐天下不亂之感,請問支持學生「情色版」的人士們,你們有否認真閱讀過其中的內容呢?
我們懇切呼籲 (Our petition):
(1) 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編輯要勇於認錯和改過自新 (The editors of the Lust-and-Sex Page should repent and revert from their wrong doings),
(2) 請中大校務委員會認真處理好杜絕「情色版」的色情和不道德的宣傳,請堅持你們作育英才和造福社會的原則,不要妥協!(The academic board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K should stay put and determined to eradicate the problems in the Lust-and-Sex Page of the CUSP)
(3) 香港廣管局,淫褻物品審裁處等法定機構要依法對有關的出版者作出公正的處理,以正視聽!(The HK Broadcasting Authority and the Obscene Articles Tribunal should give their fair and legitimate rulings over the incident)
(4) 各位香港學子要在創新,改革和突破所謂傳統框框和約制的同時,懇請注意要珍惜和保護香港的一個既有的社會價值觀─強調自重、愛護家庭和造福社會。要明白作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這亦是一個健康社會所必須的基石。(Local students should treasure the core values of self respect, loving our families and contributing to a better society in HK)
(5) 懇請各家長要與你們的子女們多作討論,以至我們的下一代能夠成為香港以至祖國的良好公民,有見識,亦有責任感和建設精神,凡事請勿止於反建制和反傳統!(Local parents should discuss with your children with a view to promoting good citizenship, knowledge, responsibility and a spirit of constructiveness)
我們歡迎各界人士聯署本聲名,讓香港多一把正義的聲音!
星期二, 5月 15, 2007
哀哉!請為年青人留些羞恥之心。
鬧得滿城風雨的中大《學生報》的「情色版」今天﹝5月15日﹞正式被栽定為2級不雅刊物;這幾天來,一群「有心人士」在網上發起題為「守護我們的學生,守護我們的學術自由」簽名支持中大學生報編輯對「情色版」的「擇善固執」,當中很惹人注目的是在發起人中,除了本地幾所大學的人員外,還包括了以下幾位來自台灣和美國的「同道」們,計有馮建三(台灣政治大學),陳光興(台灣清華大學),何春蕤(台灣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朱元鴻(台灣交通大學),丘延亮(台灣中央研究院),Reiner Karl Lang (Zicklin School of Business, Th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 和Esther Lok (Federation of Protestant Welfare Agency , USA ),尚有所謂的台灣文化研究學會在內。
作為香港市民和獨立時事觀察員,我真要問為何中大學生會一場本來不算很大的風波,竟會惹來這般國際垂青呢?難道我們香港的學者真的如此不足,缺了外人就撐不起中大的學生編輯們?又或者是隔岸的學者們,要當文化先鋒來「解放」我們這群香港「土佬」? 然而,當我深入看看他們的論據和主張時,實不敢苟同!首先,他們不經辨證和深入查究,便一口咬定中大校方怯於情色爭議而草率干預《中大學生報》的編輯自主,並無限上綱,指校方的紀律行動會斷送中大校園珍貴的討論空間和學術傳統!
其次,在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尚未公佈相關判決前,便強烈質疑審裁處的公正和客觀性,又要求不要因負面輿論而輕率令年青人負上刑事責任。他們還要求中大校方撤回對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的聆訊裁決和撤回對出版委員會各成員及兩位總編輯的「考慮處分」的決定。他們的目的何在?不知他們是否認為:今天的大學生凡事都要毫無限制,甚至要超越香港的法制基石,不問情由的任意地發表他們的創意和批判,要如文革般打倒香港的一切既有傳統和價值?請問這真是為了學術自由、真是為香港未來著想?他們可有隱藏的政治動機?
作為香港市民和家長,我完全不能認同他們的動機和做法,我更痛心今天的香港,竟然出現一群不知羞恥的所謂民意先鋒和學者!雖然他們大多在外國取得學位,但他們絕大多數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難道他們對今天香港社會充斥著很多令人不安的歪風,例如有人鼓吹要全面性解放,輕蔑故有的一男一女婚姻價值觀,又有人鼓吹凡事要批判,要挑戰一切的權威,甚至有人認為同性戀,亂倫以至人獸交溝不過只是一些自然現象,不足為奇,不應禁止,甚至要為願意現身說法者歌功頌德,樹立榜樣!
真難怪香港的家庭問題,如婚前性行為,未婚媽媽,婚外情和離婚率都與日俱增,原來我們的高等學府裏是充斥著一群凡事挑戰、凡事不問原由來指控和污衊站出來反對他們的人!請問,他們如此逼切的介入中大學生報爭議一事,有沒有考慮和尊重過中大的行政自主權?有沒有給予中大校方決定的應有學術尊重?是否認為無限制的學術自由和人權比起法治制度還寶貴?請不要傷害香港的法治基石,因為我們在這小島上所剩餘的基石已寥寥無幾!
懇請各家長要多與你們的子女溝通,讓他們明白作為公民有其權利,亦有其義務,這亦是一個健康社會所必須的基石,亦是香港能向前邁進的基礎!
作為香港市民和獨立時事觀察員,我真要問為何中大學生會一場本來不算很大的風波,竟會惹來這般國際垂青呢?難道我們香港的學者真的如此不足,缺了外人就撐不起中大的學生編輯們?又或者是隔岸的學者們,要當文化先鋒來「解放」我們這群香港「土佬」? 然而,當我深入看看他們的論據和主張時,實不敢苟同!首先,他們不經辨證和深入查究,便一口咬定中大校方怯於情色爭議而草率干預《中大學生報》的編輯自主,並無限上綱,指校方的紀律行動會斷送中大校園珍貴的討論空間和學術傳統!
其次,在香港淫褻物品審裁處尚未公佈相關判決前,便強烈質疑審裁處的公正和客觀性,又要求不要因負面輿論而輕率令年青人負上刑事責任。他們還要求中大校方撤回對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的聆訊裁決和撤回對出版委員會各成員及兩位總編輯的「考慮處分」的決定。他們的目的何在?不知他們是否認為:今天的大學生凡事都要毫無限制,甚至要超越香港的法制基石,不問情由的任意地發表他們的創意和批判,要如文革般打倒香港的一切既有傳統和價值?請問這真是為了學術自由、真是為香港未來著想?他們可有隱藏的政治動機?
作為香港市民和家長,我完全不能認同他們的動機和做法,我更痛心今天的香港,竟然出現一群不知羞恥的所謂民意先鋒和學者!雖然他們大多在外國取得學位,但他們絕大多數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難道他們對今天香港社會充斥著很多令人不安的歪風,例如有人鼓吹要全面性解放,輕蔑故有的一男一女婚姻價值觀,又有人鼓吹凡事要批判,要挑戰一切的權威,甚至有人認為同性戀,亂倫以至人獸交溝不過只是一些自然現象,不足為奇,不應禁止,甚至要為願意現身說法者歌功頌德,樹立榜樣!
真難怪香港的家庭問題,如婚前性行為,未婚媽媽,婚外情和離婚率都與日俱增,原來我們的高等學府裏是充斥著一群凡事挑戰、凡事不問原由來指控和污衊站出來反對他們的人!請問,他們如此逼切的介入中大學生報爭議一事,有沒有考慮和尊重過中大的行政自主權?有沒有給予中大校方決定的應有學術尊重?是否認為無限制的學術自由和人權比起法治制度還寶貴?請不要傷害香港的法治基石,因為我們在這小島上所剩餘的基石已寥寥無幾!
懇請各家長要多與你們的子女溝通,讓他們明白作為公民有其權利,亦有其義務,這亦是一個健康社會所必須的基石,亦是香港能向前邁進的基礎!
星期六, 5月 12, 2007
自由無限?造反有理?
不知你對美國於4月16日發生的弗吉尼亞理工大學 (Virginia Tech) 槍擊案有何感想?我想,你必會為當中的32位無辜死者感到惋惜。據傳媒報導,南韓裔嫌犯趙承熙(Cho Seung-hui)據說一向獨來獨往和個性古怪,而趙的同學與英文老師早於2005年已發現他是個充滿憤恨和暴力的孩子,十分令人不安,而趙亦因為騷擾女同學和有自殺傾向而一度要進入精神病院檢驗,可惜,他的病歷卻因為私隱的理由而沒有向美國的聯邦調查局呈報,結果使他可以輕易的買到殺人槍械,並造成不可挽回的禍害!
你有沒有想過為何一個民主社會的典範國家竟會因著對所謂「 私隱」、「自由」和「弱勢」的保護而衍生出如此荒唐的現象呢?香港又有沒有類似的問題呢?舉例說,最近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出版的《學生報》,去年十二月起增設的「情色版」出現極不雅的內容,部分涉及亂倫、性虐待等,題目大膽和過火,引起公眾不滿。雖然中大學生會和教務處都認為「情色版」內容影響校譽,當中的處理手法亦值得商榷。中大學生報編委會卻一再堅持拒絕就事件道歉,並認為情色版的內容並不低俗,似乎無限制的言論自由,反對一切道德規範和拒絕承擔相關的社會責任正正是他們的價值觀!
以上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我最近亦從親友中得知今天的小學生的問題也不少,甚至是駭人聽聞的!例如有小學二、三年班的學生被揭發在校內有計劃地偷竊,也有小二男生以互相觸摸對方私人部位來嬉戲,在在都透示著我們的社會實在充斥著相當普遍的歪風!
朋友們,你是否還看不見現今社會中由一班所謂有識之士而鼓吹著極端的個人、自由和反傳統價值主義呢?請撫心自問,如果未來社會的棟樑都變得如中大學生報現屆編輯委員會的目無社會道德和自大自是,又或者是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做法,香港未來的前途會是光明嗎?若你也同意我的分析,請考慮給予中大校務委員多一點鼓勵,並向中大傳訊及公共關係處發出支持校方決定的電郵,並把副本抄送廣管局和教統局;但願香港和我們的下一代不會被類似昔日中國文革式的歪風所害倒!
你有沒有想過為何一個民主社會的典範國家竟會因著對所謂「 私隱」、「自由」和「弱勢」的保護而衍生出如此荒唐的現象呢?香港又有沒有類似的問題呢?舉例說,最近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出版的《學生報》,去年十二月起增設的「情色版」出現極不雅的內容,部分涉及亂倫、性虐待等,題目大膽和過火,引起公眾不滿。雖然中大學生會和教務處都認為「情色版」內容影響校譽,當中的處理手法亦值得商榷。中大學生報編委會卻一再堅持拒絕就事件道歉,並認為情色版的內容並不低俗,似乎無限制的言論自由,反對一切道德規範和拒絕承擔相關的社會責任正正是他們的價值觀!
以上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我最近亦從親友中得知今天的小學生的問題也不少,甚至是駭人聽聞的!例如有小學二、三年班的學生被揭發在校內有計劃地偷竊,也有小二男生以互相觸摸對方私人部位來嬉戲,在在都透示著我們的社會實在充斥著相當普遍的歪風!
朋友們,你是否還看不見現今社會中由一班所謂有識之士而鼓吹著極端的個人、自由和反傳統價值主義呢?請撫心自問,如果未來社會的棟樑都變得如中大學生報現屆編輯委員會的目無社會道德和自大自是,又或者是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做法,香港未來的前途會是光明嗎?若你也同意我的分析,請考慮給予中大校務委員多一點鼓勵,並向中大傳訊及公共關係處發出支持校方決定的電郵,並把副本抄送廣管局和教統局;但願香港和我們的下一代不會被類似昔日中國文革式的歪風所害倒!
星期三, 4月 18, 2007
對校園槍擊案的聯想
中國經濟網報導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 (Virginia Tech) 發生造成33人死亡的重大槍擊案後,校方17日從槍擊案南韓裔嫌犯趙承熙(Cho Seung-hui)的宿舍裏找到他的留言字條。他是理工學院大四學生,主修英文。據悉,趙在留言中對一些富家子弟 (rich kids) 的作風表示強烈不滿,罵他們放蕩敗德、是狡詐的騙子 (debauchery and deceitful charlatans)。
校方稱,趙承熙一向獨來獨往,對他的背景了解相當有限,其同學則表示,大家平常就覺得他怪怪的。另外,趙承熙的同學與英文老師 ( Ms. Lucinda Roy) 兩年前就發現這個學生的文章內容扭曲且令人不安,文字描述暴力,曾向學校高層反映和求助,但校方當時以自由創作不應干預為由沒有處置。
今天港人生活和壓力都有增無減,社工和教師們大多數是被工作壓得「有氣無力」,在遇上問題學生時,他們的處理可能亦不外如是,若相關的問題與趙承熙的相似,難保他日不會鬧出令人驚訝的不幸事件!懇請各位社會賢達和政要多為我門下一代著想,同心合力去為香港締造一個健康和諧的環境,讓我們的青少年能健康地成長,以至能造福社會。
校方稱,趙承熙一向獨來獨往,對他的背景了解相當有限,其同學則表示,大家平常就覺得他怪怪的。另外,趙承熙的同學與英文老師 ( Ms. Lucinda Roy) 兩年前就發現這個學生的文章內容扭曲且令人不安,文字描述暴力,曾向學校高層反映和求助,但校方當時以自由創作不應干預為由沒有處置。
今天港人生活和壓力都有增無減,社工和教師們大多數是被工作壓得「有氣無力」,在遇上問題學生時,他們的處理可能亦不外如是,若相關的問題與趙承熙的相似,難保他日不會鬧出令人驚訝的不幸事件!懇請各位社會賢達和政要多為我門下一代著想,同心合力去為香港締造一個健康和諧的環境,讓我們的青少年能健康地成長,以至能造福社會。
星期三, 4月 04, 2007
小心超市出售的水果
各位老友:
Eric 昨天懷疑食物中毒,過程如後:
前天(2/4)他到百佳買了6個奇異果回家吃,吃了二個,吃第一個時感覺同以前吃的不同味道,沒有果味;他還再吃多一個!
2至3分鐘後,感覺口腔’喉嚨’整個胃部都象火燒一樣,非常痛楚!他立即多次嘔吐及腹瀉,心跳很快,全身皮膚發紅,眼前一片白矇矇,全身無力!
他太太即叫救護車送他到威爾斯院醫院,只是急症室人多,等了多時才有醫生來應診,只給他,打了抗敏感針,再給幾包藥就叫他回家休息。
Eric 很有公民意識,認為事件別有原因,已向食環署備案,並會盡力跟進,
他總結了心得,敬告各位,以後買食物要小心注意以下事項:
1. 發覺食物味道有異樣時,立即停食,
2. 食後不適,應盡量飲清水,如能嘔出食物更好;
3. 可以的話就到私家醫院求醫,
4. 通知親朋,彼此提醒!
謹祝 Eric 早日康服,並祝案情早日水落石出!
Eric 昨天懷疑食物中毒,過程如後:
前天(2/4)他到百佳買了6個奇異果回家吃,吃了二個,吃第一個時感覺同以前吃的不同味道,沒有果味;他還再吃多一個!
2至3分鐘後,感覺口腔’喉嚨’整個胃部都象火燒一樣,非常痛楚!他立即多次嘔吐及腹瀉,心跳很快,全身皮膚發紅,眼前一片白矇矇,全身無力!
他太太即叫救護車送他到威爾斯院醫院,只是急症室人多,等了多時才有醫生來應診,只給他,打了抗敏感針,再給幾包藥就叫他回家休息。
Eric 很有公民意識,認為事件別有原因,已向食環署備案,並會盡力跟進,
他總結了心得,敬告各位,以後買食物要小心注意以下事項:
1. 發覺食物味道有異樣時,立即停食,
2. 食後不適,應盡量飲清水,如能嘔出食物更好;
3. 可以的話就到私家醫院求醫,
4. 通知親朋,彼此提醒!
謹祝 Eric 早日康服,並祝案情早日水落石出!
星期二, 3月 20, 2007
良政必衡平
香港的民運人士,大多數人把重點放在「一人一票」的全民直選之上,民主制度不可缺小的互相制衡機制(check and balance),卻鮮有人討論。在亞洲的民主國家中,有選票而失卻制衡的情況真是屢見不鮮。例如菲律賓的貪污問題,她的總統也常牽連在內!台灣近年的情況大家都有目共睹,不需多談。若大家尚有疑問的話,請看看近年泰國的政變和印尼的內亂等…,便應該明白如無有效的互相制衡,民主制度絕對不是國富民安的保證。
香港有些人士認為港人是與別不同──別人會受矇蔽,但港人絕對不會!真的嗎?就算不以亞洲其他地區常有的官商勾結為例,香港的議員之間派系分明,做起事來的明爭暗鬥﹝這當然不局限於所謂保皇與泛民之爭﹞,都令選民唏噓!政治是現實的,講求實益和妥協,今天的敵人,可以是明天的朋友,反之亦然──相信沒有人會質疑我這一觀點,既是如此,我們就不要隨便輕信甚麼2012年若不普選,香港就沒有前途的言論。若真如此,香港在過往百多年的英治殖民時期,就早應變成廢港﹝起碼不會是一個舉世稱奇的大都會﹞了!
事實上,決定一個地方繁榮興盛的因素,遠較單一的民主選舉為複雜!中國人早就看出政治必須因時、地和人而制宜。以近期《同性‧戀人》特輯被廣管局強烈勸喻為例,其中的重點乃是該特輯是關乎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而相關問題在本港以至國外都是一極受爭議的課題,它亦同時涉及政府的決策問題;故此,港台實有責任按照她和廣管局所簽定的守則和協議辦事,即是港台應該於節目內﹝可以是一系列特輯內﹞作出持平處理,例如訪問一些對同性婚姻持異見之人士,了解他們的看法和憂慮。
現時一些「民主」派議員、新聞和影業界等似乎是信了一種陰謀論,認為港府要打壓港台,便與同運份子聯成一塊,在3月12日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向廣管局無理發炮,並通過要求廣管局撤回對港台勸喻的議案;這不單使人啼笑皆非,並立下了立法機關以通過非約束性之議案來干擾一獨立法定監督機構之法理運作,同時產生藉傳媒的選擇性報導而打壓事件中之公眾投訴者的應有公民權利!
試想想,如果有一天政府引用類似的所謂編採自主理由,促成一群支持23條立法人士之紀實特輯而忽略反對的聲音,又或以片面手法,報導一群土生土長之港人要求立即撤銷新界原居民之丁屋權而忽略原居民的訴求、一群知名的學者反對為最低工資和工時立法等事情,不知今天大聲討伐廣管局要求節目要持平的人士會有何感想?請注意上述的例子都是涉及今天社會上有重大爭議,同時又涉及政府政策的事情。
假如湯家驊議員問我單單報導金三角地帶少年民兵的心聲是否持平,要不要同時訪問當地的軍閥呢?我的答案跟廣管局黃冠文先生一樣:「金三角少年民兵之特輯在港全無爭議。」不過,如果有人堅持要訪問當地軍閥的話,那又何防?我總不相信成年港人會因為個別軍閥在攝影機前大吐苦水,指他有多少不得已的理由來招攬少年民兵而會令港人相信少年民兵之存在是件幸福的事!若有,那我只好說句:「在相關原因被弄清楚以前,香港還是不攪一人一票好了。」
黎民(獨立時事觀察員)
香港有些人士認為港人是與別不同──別人會受矇蔽,但港人絕對不會!真的嗎?就算不以亞洲其他地區常有的官商勾結為例,香港的議員之間派系分明,做起事來的明爭暗鬥﹝這當然不局限於所謂保皇與泛民之爭﹞,都令選民唏噓!政治是現實的,講求實益和妥協,今天的敵人,可以是明天的朋友,反之亦然──相信沒有人會質疑我這一觀點,既是如此,我們就不要隨便輕信甚麼2012年若不普選,香港就沒有前途的言論。若真如此,香港在過往百多年的英治殖民時期,就早應變成廢港﹝起碼不會是一個舉世稱奇的大都會﹞了!
事實上,決定一個地方繁榮興盛的因素,遠較單一的民主選舉為複雜!中國人早就看出政治必須因時、地和人而制宜。以近期《同性‧戀人》特輯被廣管局強烈勸喻為例,其中的重點乃是該特輯是關乎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而相關問題在本港以至國外都是一極受爭議的課題,它亦同時涉及政府的決策問題;故此,港台實有責任按照她和廣管局所簽定的守則和協議辦事,即是港台應該於節目內﹝可以是一系列特輯內﹞作出持平處理,例如訪問一些對同性婚姻持異見之人士,了解他們的看法和憂慮。
現時一些「民主」派議員、新聞和影業界等似乎是信了一種陰謀論,認為港府要打壓港台,便與同運份子聯成一塊,在3月12日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向廣管局無理發炮,並通過要求廣管局撤回對港台勸喻的議案;這不單使人啼笑皆非,並立下了立法機關以通過非約束性之議案來干擾一獨立法定監督機構之法理運作,同時產生藉傳媒的選擇性報導而打壓事件中之公眾投訴者的應有公民權利!
試想想,如果有一天政府引用類似的所謂編採自主理由,促成一群支持23條立法人士之紀實特輯而忽略反對的聲音,又或以片面手法,報導一群土生土長之港人要求立即撤銷新界原居民之丁屋權而忽略原居民的訴求、一群知名的學者反對為最低工資和工時立法等事情,不知今天大聲討伐廣管局要求節目要持平的人士會有何感想?請注意上述的例子都是涉及今天社會上有重大爭議,同時又涉及政府政策的事情。
假如湯家驊議員問我單單報導金三角地帶少年民兵的心聲是否持平,要不要同時訪問當地的軍閥呢?我的答案跟廣管局黃冠文先生一樣:「金三角少年民兵之特輯在港全無爭議。」不過,如果有人堅持要訪問當地軍閥的話,那又何防?我總不相信成年港人會因為個別軍閥在攝影機前大吐苦水,指他有多少不得已的理由來招攬少年民兵而會令港人相信少年民兵之存在是件幸福的事!若有,那我只好說句:「在相關原因被弄清楚以前,香港還是不攪一人一票好了。」
黎民(獨立時事觀察員)
星期五, 3月 16, 2007
我給立法會的聲明和質詢
各位網友:
本人已去信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秘書處曾慶苑小姐,表達對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3月12日的決議,感到萬分的遺憾和憤怒!
我當然明白當日出席之人士﹝包括立法局議員們﹞都各有立場,但我不明白為何一個諮詢會能夠變成幾乎一面倒的對廣管局之批判會?為民請命,本是無可厚非,但在未有詳細分析正反相方的論據就急速的提出動議來要求廣管局收回相關判決﹝雖然通過之動議是沒有約束力﹞,這一做法不但對廣管局不公平,亦對我們支持廣管局相關裁決的人士不公平!
我又注意到,在同日的第(V)項議案,即公眾諮詢結果及根據CDMA2000流動服務頻譜的競投安排訂立的附屬法例事項,其處理手法就大有不同,電訊管理局就一早擬就各方不同意見文件,在平衡各方論據後作出初步建議,讓立會議員討論,從長計議。為何對上述 2 項議程之討論和處理,有這麼大的分別呢?本人提出以下問題:
(1) 跟據現有立法局常規,議員的動議是否隨了適切性外﹝如當天鄭經翰議員主動提出刪去劉慧卿議員在原動議中提出把《同志‧戀人》定為本港中、小學的必修教材一事﹞,有沒有其他限制呢?
(2) 作為《同志‧戀人》的投訴人及上訴人,我覺得上述通過的議案,實質對我構成一種不持平的輿論打壓,請問在現有立法局的制度內,我作為受屈人士,可有途徑作出申訴?
希望曾小姐能早日作覆。欲看看我的詳細質詢文件,可單擊本貼標題進入。
黎民
本人已去信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秘書處曾慶苑小姐,表達對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3月12日的決議,感到萬分的遺憾和憤怒!
我當然明白當日出席之人士﹝包括立法局議員們﹞都各有立場,但我不明白為何一個諮詢會能夠變成幾乎一面倒的對廣管局之批判會?為民請命,本是無可厚非,但在未有詳細分析正反相方的論據就急速的提出動議來要求廣管局收回相關判決﹝雖然通過之動議是沒有約束力﹞,這一做法不但對廣管局不公平,亦對我們支持廣管局相關裁決的人士不公平!
我又注意到,在同日的第(V)項議案,即公眾諮詢結果及根據CDMA2000流動服務頻譜的競投安排訂立的附屬法例事項,其處理手法就大有不同,電訊管理局就一早擬就各方不同意見文件,在平衡各方論據後作出初步建議,讓立會議員討論,從長計議。為何對上述 2 項議程之討論和處理,有這麼大的分別呢?本人提出以下問題:
(1) 跟據現有立法局常規,議員的動議是否隨了適切性外﹝如當天鄭經翰議員主動提出刪去劉慧卿議員在原動議中提出把《同志‧戀人》定為本港中、小學的必修教材一事﹞,有沒有其他限制呢?
(2) 作為《同志‧戀人》的投訴人及上訴人,我覺得上述通過的議案,實質對我構成一種不持平的輿論打壓,請問在現有立法局的制度內,我作為受屈人士,可有途徑作出申訴?
希望曾小姐能早日作覆。欲看看我的詳細質詢文件,可單擊本貼標題進入。
黎民
網友對遺憾聲明的回應
我們對於立法局轄下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於本年3月12日所通過議案同樣感到萬分的遺憾和憤怒!
當日出席小組會議有小組主席鄭經翰議員和副主席單仲偕議員,雖然當中的爭議和法律規定已十分清晰,發言和投票的議員們﹝即劉慧卿、陳偉業及湯家驊議員﹞都一面倒的批評廣管局,對於廣管局及她的支持者的理據和訴求,及港台跟廣管局所簽定的廣播守則協議等事,卻一概不理,不知他們是不明白,不以為意,還是根本沒有看過支持廣管局裁決的書面意見呢?
我們支持廣管局的裁決,因為該特輯實質有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我們很同意黎民先生的憂慮,外地同運人士不時都基於種種理由,向法院入禀,對持異見者/機構提出訴訟,傷害當地社會的和諧。事實上,劉慧卿議員在相關會議中提出的原動議是包括把《同志‧戀人》定為本港中、小學的必修材料一事中,後來雖被鄭經翰議員修改刪去,但劉議員的言行已加深我們前述的憂慮。
我們相信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與否會對香港社會各方面帶來深遠的影響,我們嚴正希望有關當局在考慮立法之前,能夠公平公開讓大眾認識同性婚姻正反雙方的論據,而不是一味以「反歧視」為口號來製造一批「弱勢」強權者,令到代表社會多數人的意見反被歧視!
Stella & Clara,香港居民
當日出席小組會議有小組主席鄭經翰議員和副主席單仲偕議員,雖然當中的爭議和法律規定已十分清晰,發言和投票的議員們﹝即劉慧卿、陳偉業及湯家驊議員﹞都一面倒的批評廣管局,對於廣管局及她的支持者的理據和訴求,及港台跟廣管局所簽定的廣播守則協議等事,卻一概不理,不知他們是不明白,不以為意,還是根本沒有看過支持廣管局裁決的書面意見呢?
我們支持廣管局的裁決,因為該特輯實質有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我們很同意黎民先生的憂慮,外地同運人士不時都基於種種理由,向法院入禀,對持異見者/機構提出訴訟,傷害當地社會的和諧。事實上,劉慧卿議員在相關會議中提出的原動議是包括把《同志‧戀人》定為本港中、小學的必修材料一事中,後來雖被鄭經翰議員修改刪去,但劉議員的言行已加深我們前述的憂慮。
我們相信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與否會對香港社會各方面帶來深遠的影響,我們嚴正希望有關當局在考慮立法之前,能夠公平公開讓大眾認識同性婚姻正反雙方的論據,而不是一味以「反歧視」為口號來製造一批「弱勢」強權者,令到代表社會多數人的意見反被歧視!
Stella & Clara,香港居民
星期三, 3月 14, 2007
遺憾聲明
我對於立法會轄下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於本年3月12日所通過議案,要求廣管局撤回對香港電台鏗鏘集《同性‧戀人》一輯紀實特輯所作的裁決一事,表達萬分的遺憾和憤怒!
因為相關的《同性‧戀人》特輯乃是一紀實特輯,其中所討論是關乎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而相關問題在本港、中國以至外國都是一極受爭議的課題,它亦同時涉及政府的重要決策問題;故此,港台實有責任按照她和廣管局所簽定的廣播守則協議辦事,即是港台應該於節目內作出持平處理,例如訪問一些對同性婚姻持異見之人士,了解他們的看法和憂慮。
我同意廣管局的裁決,即是該特輯只提出同性婚姻的好處,並只講述三位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立法的意見,另外,該節目不適宜在合家欣賞時間內播出,因為兒童和年輕觀眾可能不理解同性戀;假如沒有家長指引,可能會受節目部分內容影響。使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並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事實上,我同時有以下憂慮:
(1) 婚姻是社會基本制度,所以應受國家及社會保護;同性婚姻實質更改婚姻制度,並且會沖擊、甚或破壞一男一女結合的婚姻制度,其後果會使社會更分化和失衡。
(2) 跟據衞生署本年2月16日的公布,於2006年內的新愛滋病個案是有紀錄已來最高的一年;其顧問報告「活在崖邊」亦指出在過去3年中,經由「男與男性接觸」而產生的愛滋病病例正在迅速增長,令人憂慮!
(3) 上述情況和現時禽流感可能變種成世紀大瘟疫的憂患下,萬一相關病毒在或然偶合的情況下基因互相「洗牌」,變成世紀新病毒,就不堪設想了!
(4) 本地較激進的同運人士可能會仿傚一些西方的做法,如向法院入禀,對持異見者提出訴訟,其後果必會大大破壞社會和諧與穩定。
事實上,當日本人是以獨立時事觀察員身份參與相關小組會議,眼見劉慧卿議員在相關會議中提出的原動議是包括把《同志‧戀人》定為本港中、小學的必修教材一事中,在在都加深了我對於第(4)項的憂慮!
黎民
若希望更多了解當日會議詳情,請到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之數碼錄音
因為相關的《同性‧戀人》特輯乃是一紀實特輯,其中所討論是關乎同性婚姻合法化問題,而相關問題在本港、中國以至外國都是一極受爭議的課題,它亦同時涉及政府的重要決策問題;故此,港台實有責任按照她和廣管局所簽定的廣播守則協議辦事,即是港台應該於節目內作出持平處理,例如訪問一些對同性婚姻持異見之人士,了解他們的看法和憂慮。
我同意廣管局的裁決,即是該特輯只提出同性婚姻的好處,並只講述三位同性戀者對同性婚姻立法的意見,另外,該節目不適宜在合家欣賞時間內播出,因為兒童和年輕觀眾可能不理解同性戀;假如沒有家長指引,可能會受節目部分內容影響。使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並產生鼓吹接受同性婚姻的效果。事實上,我同時有以下憂慮:
(1) 婚姻是社會基本制度,所以應受國家及社會保護;同性婚姻實質更改婚姻制度,並且會沖擊、甚或破壞一男一女結合的婚姻制度,其後果會使社會更分化和失衡。
(2) 跟據衞生署本年2月16日的公布,於2006年內的新愛滋病個案是有紀錄已來最高的一年;其顧問報告「活在崖邊」亦指出在過去3年中,經由「男與男性接觸」而產生的愛滋病病例正在迅速增長,令人憂慮!
(3) 上述情況和現時禽流感可能變種成世紀大瘟疫的憂患下,萬一相關病毒在或然偶合的情況下基因互相「洗牌」,變成世紀新病毒,就不堪設想了!
(4) 本地較激進的同運人士可能會仿傚一些西方的做法,如向法院入禀,對持異見者提出訴訟,其後果必會大大破壞社會和諧與穩定。
事實上,當日本人是以獨立時事觀察員身份參與相關小組會議,眼見劉慧卿議員在相關會議中提出的原動議是包括把《同志‧戀人》定為本港中、小學的必修教材一事中,在在都加深了我對於第(4)項的憂慮!
黎民
若希望更多了解當日會議詳情,請到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之數碼錄音
星期五, 3月 09, 2007
週日好片介紹
星期四, 3月 08, 2007
致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之書面意見
關於: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邀請各界提交意見書
日期:2007年3月2日
原委:鑒於廣播事務管理局(下稱"廣管局")最近就香港電台﹝下稱港台﹞一個談及同性戀和同性婚姻的電視節目,以及另一個電視節目《秋天的童話》作出的裁決,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下稱“訊播委員會”﹞察悉並關注到,該等裁決在社會上引起甚多爭議,尤其是廣管局作出懲處的尺度,以及廣管局及其委員會的組合能否充分反映當前的社會價值。事務委員會亦關注到,在港台就廣管局的裁決作出回應後,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與港台廣播處長的會面,令公眾對當局有否向港台施壓及妨礙其編輯自主表示關注。因此,訊播委員會邀請各界就這些事宜提交意見書。
(1) 原則:
香港素來是一個法治社會,三權分立,而基本法亦對此肯定﹝見該法第一章第四及五條﹞,即
第 四 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依 法 保 障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民 和 其 他 人 的 權 利 和 自 由 。
第 五 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不 實 行 社 會 主 義 制 度 和 政 策 , 保 持 原 有 的 資 本 主 義 制 度 和 生 活方 式 , 五 十 年 不 變 。
由此,我作為針對港台鏗鏘集<同性‧戀人>個案的上訴人,認為廣管局的裁決正好乎合並保持上述基本法之原則和規定,即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 (本人為其一份子) 和 其他人的權利﹝包括向法定機關申訴﹞和自由﹝包括針對本人認為不恰當以至不合理事情之檢舉自由﹞。廣管局的法理基楚乃為《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第391章),在香港回歸前早於1987年成立運作,至今基本良好;其按法理之運作亦明顯可以五十年不變,直至相關法例被修訂為止。
日期:2007年3月2日
原委:鑒於廣播事務管理局(下稱"廣管局")最近就香港電台﹝下稱港台﹞一個談及同性戀和同性婚姻的電視節目,以及另一個電視節目《秋天的童話》作出的裁決,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下稱“訊播委員會”﹞察悉並關注到,該等裁決在社會上引起甚多爭議,尤其是廣管局作出懲處的尺度,以及廣管局及其委員會的組合能否充分反映當前的社會價值。事務委員會亦關注到,在港台就廣管局的裁決作出回應後,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與港台廣播處長的會面,令公眾對當局有否向港台施壓及妨礙其編輯自主表示關注。因此,訊播委員會邀請各界就這些事宜提交意見書。
(1) 原則:
香港素來是一個法治社會,三權分立,而基本法亦對此肯定﹝見該法第一章第四及五條﹞,即
第 四 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依 法 保 障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居 民 和 其 他 人 的 權 利 和 自 由 。
第 五 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不 實 行 社 會 主 義 制 度 和 政 策 , 保 持 原 有 的 資 本 主 義 制 度 和 生 活方 式 , 五 十 年 不 變 。
由此,我作為針對港台鏗鏘集<同性‧戀人>個案的上訴人,認為廣管局的裁決正好乎合並保持上述基本法之原則和規定,即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 (本人為其一份子) 和 其他人的權利﹝包括向法定機關申訴﹞和自由﹝包括針對本人認為不恰當以至不合理事情之檢舉自由﹞。廣管局的法理基楚乃為《廣播事務管理局條例》(第391章),在香港回歸前早於1987年成立運作,至今基本良好;其按法理之運作亦明顯可以五十年不變,直至相關法例被修訂為止。
星期二, 3月 06, 2007
敬告各方好友,外遊要小心!
各位網友:
剛收到 Daniel 轉告一則電台深夜節目,當中談及在深圳東門等購物區常有發生港人獨個兒如厠而被謀害取走器官的個案,極之駭人聽聞!說實話,如果當中的厠中殺人後當場取走死者器官的事件真有其事而各大傳媒又似乎懵然不知,則事情是萬分驚人和嚴重,簡直是無法無天!如各位親自認識相關人士,請鼓勵他們要挺身而出,報案跟進,我深切希望上述事件只是道聽途說好了。
不過,當我跟一些朋友談及深圳的治安問題時,則知道白天搶劫﹝甚至是幾名男士一起也中招!﹞在東門地區常有發生;另外,又間接聽聞有母親在羅湖城商場讓兒子獨自如厠而事後兒子短暫失蹤,最後要拿出一筆頗大贖金才能找回兒子的事情。
在此謹敬告各位,如遇到上述事情,請要盡快報警,如果對深圳公安的信心不足,起碼回港後要向香港警方報案,以發揮助人自助和互相警惕的作用;另外,如各人都怕事不理,只會令相關賊匪更加猖獗!最終會令更多人受害。
祝各位安康,特別是出外旅遊的時候!
綱主啟
剛收到 Daniel 轉告一則電台深夜節目,當中談及在深圳東門等購物區常有發生港人獨個兒如厠而被謀害取走器官的個案,極之駭人聽聞!說實話,如果當中的厠中殺人後當場取走死者器官的事件真有其事而各大傳媒又似乎懵然不知,則事情是萬分驚人和嚴重,簡直是無法無天!如各位親自認識相關人士,請鼓勵他們要挺身而出,報案跟進,我深切希望上述事件只是道聽途說好了。
不過,當我跟一些朋友談及深圳的治安問題時,則知道白天搶劫﹝甚至是幾名男士一起也中招!﹞在東門地區常有發生;另外,又間接聽聞有母親在羅湖城商場讓兒子獨自如厠而事後兒子短暫失蹤,最後要拿出一筆頗大贖金才能找回兒子的事情。
在此謹敬告各位,如遇到上述事情,請要盡快報警,如果對深圳公安的信心不足,起碼回港後要向香港警方報案,以發揮助人自助和互相警惕的作用;另外,如各人都怕事不理,只會令相關賊匪更加猖獗!最終會令更多人受害。
祝各位安康,特別是出外旅遊的時候!
綱主啟
星期一, 2月 19, 2007
本人向廣管局的上訴呈請
星期六, 2月 17, 2007
祝願香港來年社會能在和諧和公義的基礎上向前發展
各位網友:
今天(17/2)廣管局主席馮華健先生於港台節目中和該局昨日的新聞稿中都強調對《秋天的童話》及《鏗鏘集》「同志.戀人」的裁決是合理的,這是有利於香港作為一個既公義又和諧的社會的應有裁決。據本港報章報導,廣管局在有關裁決後收到2,558 份意見書,當中七成是支持廣管局對《鏗鏘集》的裁決。在支持的書面意見裏,相信必然有你的份兒,在此本人﹝作為對[同志‧戀人]節目的上訴人]謹送上真誠的感謝!
今天是年三十晚,大家應該與家人團團年,開心一下,本人順祝各位來年身心康泰,事業/學業和家庭都如意祥和,並且能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網主 Howard 上
今天(17/2)廣管局主席馮華健先生於港台節目中和該局昨日的新聞稿中都強調對《秋天的童話》及《鏗鏘集》「同志.戀人」的裁決是合理的,這是有利於香港作為一個既公義又和諧的社會的應有裁決。據本港報章報導,廣管局在有關裁決後收到2,558 份意見書,當中七成是支持廣管局對《鏗鏘集》的裁決。在支持的書面意見裏,相信必然有你的份兒,在此本人﹝作為對[同志‧戀人]節目的上訴人]謹送上真誠的感謝!
今天是年三十晚,大家應該與家人團團年,開心一下,本人順祝各位來年身心康泰,事業/學業和家庭都如意祥和,並且能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網主 Howard 上
星期二, 2月 13, 2007
來函照登;致廣管局公開信
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馮華健先生
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先生 :
支持廣管局對港台鏗鏘集〈同志‧戀人〉節目的裁決
作為一位香港市民,本人認為香港電台《鏗鏘集》於去年七月九日播放的〈同志.戀人〉節目,的確存在不公允的報導。該節目內容有偏袒同性戀和鼓吹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嫌,當中更有不適合兒童觀看的成分,比之裸露和暴力鏡頭更不堪,因此絕對不適宜於合家歡時間廣播。本人支持貴局對香港電台發出強烈勸諭的裁決。假如能夠作出強烈遣責,那就真是大快人心了。本人更有以下意見:
1) 同性戀及同性婚姻的議題極具爭議性,〈同志.戀人〉不應只感性地報導同性婚姻的好處,而不探討同性婚姻對社會帶來各方面的深遠影響。因此,該節目並不持平,也沒有顧及公眾知情權,只是公器私用而已。
2) 〈同志.戀人〉單單選取三名活躍於推動同性戀社運的人士作為個案,在選材上明顯有誤導性和方向性。因為本港不乏一些已脫離同性戀生活的人士,成功組織健康家庭。為何《鏗鏘集》完全沒有提及?因此,本人質疑製作該節目人員的動機,是否想以偏蓋全?
3) 華人社會普遍並不認同同性戀,作為家長我不希望在合家歡時間看到一些表揚同性戀沒有問題的單邊節目,讓我的小孩忽視同性戀所引起的風險。
4) 〈同志.戀人〉表達同性婚姻的訴求,而婚姻是社會的基本制度,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同性婚姻實質上是更改婚姻定義,改變現有的家庭制度,涉及巨大的社會資源,不應只從單一角度製作有關節目,引起社會大多數人的不安。
貴局這次的裁決,是值得支持的,希望貴局不要因著傳媒的譁眾取寵和同性戀團體的無理施壓,而放棄對新聞原則的公正持平,否則將會引來極大的民憤和社會不和;若真如此,作為小市民的我們唯有考慮向國務院陳情,以表達不滿和尋求解決。順祝新年如意!
香港市民林先生 上
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先生 :
支持廣管局對港台鏗鏘集〈同志‧戀人〉節目的裁決
作為一位香港市民,本人認為香港電台《鏗鏘集》於去年七月九日播放的〈同志.戀人〉節目,的確存在不公允的報導。該節目內容有偏袒同性戀和鼓吹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嫌,當中更有不適合兒童觀看的成分,比之裸露和暴力鏡頭更不堪,因此絕對不適宜於合家歡時間廣播。本人支持貴局對香港電台發出強烈勸諭的裁決。假如能夠作出強烈遣責,那就真是大快人心了。本人更有以下意見:
1) 同性戀及同性婚姻的議題極具爭議性,〈同志.戀人〉不應只感性地報導同性婚姻的好處,而不探討同性婚姻對社會帶來各方面的深遠影響。因此,該節目並不持平,也沒有顧及公眾知情權,只是公器私用而已。
2) 〈同志.戀人〉單單選取三名活躍於推動同性戀社運的人士作為個案,在選材上明顯有誤導性和方向性。因為本港不乏一些已脫離同性戀生活的人士,成功組織健康家庭。為何《鏗鏘集》完全沒有提及?因此,本人質疑製作該節目人員的動機,是否想以偏蓋全?
3) 華人社會普遍並不認同同性戀,作為家長我不希望在合家歡時間看到一些表揚同性戀沒有問題的單邊節目,讓我的小孩忽視同性戀所引起的風險。
4) 〈同志.戀人〉表達同性婚姻的訴求,而婚姻是社會的基本制度,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同性婚姻實質上是更改婚姻定義,改變現有的家庭制度,涉及巨大的社會資源,不應只從單一角度製作有關節目,引起社會大多數人的不安。
貴局這次的裁決,是值得支持的,希望貴局不要因著傳媒的譁眾取寵和同性戀團體的無理施壓,而放棄對新聞原則的公正持平,否則將會引來極大的民憤和社會不和;若真如此,作為小市民的我們唯有考慮向國務院陳情,以表達不滿和尋求解決。順祝新年如意!
香港市民林先生 上
星期一, 2月 12, 2007
「一人一信支持廣管局對〈同志.戀人〉節目的裁決」行動
各位網友:
近日我從報章以至不同媒體中發現有一等自命民意代表或甚麼性學專家等大肆抨擊廣管局針對香港電台於2006年7月9日晚上合家歡時間播出《鏗鏘集》〈同志.戀人〉一輯所發出的強烈勸諭,還要求廣管局就事件道歉,他們背後的動機,真有不把我們這些「異見份子」打跨就不罷休之勢!
雖然我們都強調彼此尊重,又強調在自由信仰的原則下,在實踐上盡量彼此包容和求同存異,那些自命時代「帶領者」的人士及鼓吹要盡快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運份子,對廣管局以至我們這群希望能透過理性,研究和互相協調的沉默大多數的市民,加諸很有「文革」意味的批判!
各位老友們,我相信你絕不喜歡國內在60-70年代的文革浩刧,也深信你不希望在強調言論自由和法治的社會裏,不知不覺間竟然跑出一群以「市民言論代表」及只有他們講而不讓異議者表達的「新香港人民廣播電台」吧!我真不明白,為何其他政府機構被廣管局、核數署以至他們的直屬局長勸諭或批評時政界和新聞界多以持平態度處理,而當香港電台被勸諭及批評時,總會有一批自命民主代表出來發聲支援和譴責相關的勸諭者和批評者呢?
所有珍惜真正言論自由和法治社會的人士們,請不要再緘默了,齊來為保護香港固有的言論自由和法治基礎作個美好的表態吧!順祝大家新年蒙福,平安得意。
Howard 上 (註:請到香港性文化學會之以下連結觀看相關呼籲)
性文化學會連結
近日我從報章以至不同媒體中發現有一等自命民意代表或甚麼性學專家等大肆抨擊廣管局針對香港電台於2006年7月9日晚上合家歡時間播出《鏗鏘集》〈同志.戀人〉一輯所發出的強烈勸諭,還要求廣管局就事件道歉,他們背後的動機,真有不把我們這些「異見份子」打跨就不罷休之勢!
雖然我們都強調彼此尊重,又強調在自由信仰的原則下,在實踐上盡量彼此包容和求同存異,那些自命時代「帶領者」的人士及鼓吹要盡快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社運份子,對廣管局以至我們這群希望能透過理性,研究和互相協調的沉默大多數的市民,加諸很有「文革」意味的批判!
各位老友們,我相信你絕不喜歡國內在60-70年代的文革浩刧,也深信你不希望在強調言論自由和法治的社會裏,不知不覺間竟然跑出一群以「市民言論代表」及只有他們講而不讓異議者表達的「新香港人民廣播電台」吧!我真不明白,為何其他政府機構被廣管局、核數署以至他們的直屬局長勸諭或批評時政界和新聞界多以持平態度處理,而當香港電台被勸諭及批評時,總會有一批自命民主代表出來發聲支援和譴責相關的勸諭者和批評者呢?
所有珍惜真正言論自由和法治社會的人士們,請不要再緘默了,齊來為保護香港固有的言論自由和法治基礎作個美好的表態吧!順祝大家新年蒙福,平安得意。
Howard 上 (註:請到香港性文化學會之以下連結觀看相關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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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廣管局對〈同志.戀人〉節目的裁決
香港電台於2006年7月9日晚上合家歡時間播出《鏗鏘集》〈同志.戀人〉,以感性方式,一面倒的手法單單報導三位積極推動同性戀社會運動的同性戀者要求同性婚姻的訴求。廣管局這次的裁決,是值得支持的,希望 貴局不要因著傳媒及同性戀社會運動團體的施壓,而放棄對新聞持平、公正和真確的原則之堅持,否則市民將會是最大的受害者。
婚姻是社會的基本制度,家庭是社會的天然及基本單位,應受國家及社會的保護,況且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已行之起碼數千年,一向行之有效,也有幾千年的歷史成為印證!同性戀以及同性婚姻等議題極具爭議性,同性婚姻無疑要改變現有的婚姻及家庭制度,涉及不同範疇,更會造成巨大的社會影響。有關裁決只是要求不要一面倒的就同性戀及同性婚姻等議題作單一角度及取材,須要以持平的手法處理有關節目,以及不應在合家歡時間播出,全無歧視同性戀者成份。在持平,公正及準確的新聞自由大原則下,何以有人會認為影響編輯自主呢?
香港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呢,就算我們不談愛滋病的風險和根治問題,大家不難想像會帶出如兒童的撫養權、離異「夫婦」的贍養費問題,中港兩地因而衍生的家庭團聚問題﹝內地在可見將來大概不會承認同性婚姻﹞…等等,都不容忽視,還有同性婚姻對香港開埠以來的一個核心價值,即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可能造成的衝擊以至破壞,所導致的成社會傷害,誰能負責呢?
市民 Miss Clara NG上 (Email: claranhlai@yahoo.com.hk)
婚姻是社會的基本制度,家庭是社會的天然及基本單位,應受國家及社會的保護,況且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已行之起碼數千年,一向行之有效,也有幾千年的歷史成為印證!同性戀以及同性婚姻等議題極具爭議性,同性婚姻無疑要改變現有的婚姻及家庭制度,涉及不同範疇,更會造成巨大的社會影響。有關裁決只是要求不要一面倒的就同性戀及同性婚姻等議題作單一角度及取材,須要以持平的手法處理有關節目,以及不應在合家歡時間播出,全無歧視同性戀者成份。在持平,公正及準確的新聞自由大原則下,何以有人會認為影響編輯自主呢?
香港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呢,就算我們不談愛滋病的風險和根治問題,大家不難想像會帶出如兒童的撫養權、離異「夫婦」的贍養費問題,中港兩地因而衍生的家庭團聚問題﹝內地在可見將來大概不會承認同性婚姻﹞…等等,都不容忽視,還有同性婚姻對香港開埠以來的一個核心價值,即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可能造成的衝擊以至破壞,所導致的成社會傷害,誰能負責呢?
市民 Miss Clara NG上 (Email: claranhlai@yahoo.com.hk)
星期一, 2月 05, 2007
持平,中肯和準確的報導
眾所周知「持平,中肯和準確」的報導是新聞自由的立足點和試金石,如果有人﹝特別是學者和專業人士﹞反對以上的觀點,我會甚為驚訝!本人注意到最近廣管局強烈勸諭香港電台,就鏗鏘集[同性‧戀人]紀錄片特輯之上訴個案,促請她嚴格遵守《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和要注意持平一事,引來在各個媒體中很多批評意見,作為相關個案的上訴人,希望能在此申述一下本人對有關事件的見解,給大家參考;至於上訴的詳細原因,請參看為何我會反對[同性‧戀人]在合家歡時段播放。
包括一些知名人士如時事評論員梁文道先生和吳志森先生等,針對節目的持平性提出異議,他們質疑如要按照相關決定辦事,則每當電台拍攝老人特輯時,豈非要同時訪問青少年團體才可持平!又或說拍攝窮家子弟特輯時,豈非要同時訪問富有人家以作持平?其實,他們都是借題發揮,以混淆大眾對持平公正報導的理解,即在報導任何有爭議或涉及多方面利益的議題時,有關拍攝者有必要安排利益攸關的各方在持平和公正的基礎上表達他們的意見,否則,後果便會偏頗,並可能產生嚴重後果。
以最近百佳超市的「油魚事件」為例,若相關報導的核心是要弄清楚百佳是否有意以錯漏的標貼來隱瞞事實,甚或欺騙顧客,當然不需要同時採訪惠康或華潤等超市了;不過,如果問題是要搞清楚本港有多少超市以至魚檔有出售油魚﹝特別是把牠當成鱈魚﹞的話,那電台和報館就真的要同時四出採訪本港不同的超市和市塲了。在以上的例子裏,我們針對報導的持平性可以發問:「在報導中如採納﹝或拒用﹞某些人士的意見或資料會否影響報導的持平性,又或是否會導致偏頗呢?」若答案是「會」,我們當然要針對相關處境而作出調節﹝如透過內容或訪問的增刪),來達至相關議論的持平和準確性,若答案是「不會」,則只要按常規辦事則可,若畫蛇添足或州官放火,只會貽笑大方!
另一實例就是2002年伊拉克被指擁有大殺傷力武器事件,大家應該還記得在美國向伊開戰前的西方媒體,差不多都是一面倒的報導美國所搜集到的「證據」,而伊拉克以至聯合國檢查員布利斯先生 (Hans Blix)的聲明和報告卻被忽略,這就是不持平或偏頗的一個實例。明顯地,當時伊拉克政府作為被告以至可能的受害者之權利是全被忽略了!若果時光能倒流,各大報社又能重新以持平、公正和準確的守則來報導相關爭議,相信今天伊拉克人民就不需要面對近乎無日無之的炸彈和恐怖事件了!當中我們是可以學到寶貴的一課,就是我們的社會需要的是持平的民意領袖而不是民意製造者!
讓我重申本人十分尊重本港同性戀者的法定權利;然而,香港是否已經全面準備好了來迎接同性婚姻合法化呢?特別是作出倉卒的立法呢?就算我們不談愛滋病的風險和根治問題,大家不難想像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兒童的撫養權、離異「夫婦」的贍養費問題,中港2地因而衍生的家庭團聚問題﹝內地在可見將來大概不會承認同性婚姻﹞‧.‧‧等等,都不容忽視,還有同性婚姻對香港開埠以來的一個核心價值,即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可能造成的沖擊以至破壞,所導致的成社會傷害,誰能負責呢?若大家不太善忘,可記得在2001年署理保安局局長對終審法院就莊豐源居港權個案判決可能引致內地孕婦爭相來港產子的「預測」又一次落空了;相關的事實都很值得大家深思!
黎民 (BA Ref. L/M 50592/06 案件上訴人)
包括一些知名人士如時事評論員梁文道先生和吳志森先生等,針對節目的持平性提出異議,他們質疑如要按照相關決定辦事,則每當電台拍攝老人特輯時,豈非要同時訪問青少年團體才可持平!又或說拍攝窮家子弟特輯時,豈非要同時訪問富有人家以作持平?其實,他們都是借題發揮,以混淆大眾對持平公正報導的理解,即在報導任何有爭議或涉及多方面利益的議題時,有關拍攝者有必要安排利益攸關的各方在持平和公正的基礎上表達他們的意見,否則,後果便會偏頗,並可能產生嚴重後果。
以最近百佳超市的「油魚事件」為例,若相關報導的核心是要弄清楚百佳是否有意以錯漏的標貼來隱瞞事實,甚或欺騙顧客,當然不需要同時採訪惠康或華潤等超市了;不過,如果問題是要搞清楚本港有多少超市以至魚檔有出售油魚﹝特別是把牠當成鱈魚﹞的話,那電台和報館就真的要同時四出採訪本港不同的超市和市塲了。在以上的例子裏,我們針對報導的持平性可以發問:「在報導中如採納﹝或拒用﹞某些人士的意見或資料會否影響報導的持平性,又或是否會導致偏頗呢?」若答案是「會」,我們當然要針對相關處境而作出調節﹝如透過內容或訪問的增刪),來達至相關議論的持平和準確性,若答案是「不會」,則只要按常規辦事則可,若畫蛇添足或州官放火,只會貽笑大方!
另一實例就是2002年伊拉克被指擁有大殺傷力武器事件,大家應該還記得在美國向伊開戰前的西方媒體,差不多都是一面倒的報導美國所搜集到的「證據」,而伊拉克以至聯合國檢查員布利斯先生 (Hans Blix)的聲明和報告卻被忽略,這就是不持平或偏頗的一個實例。明顯地,當時伊拉克政府作為被告以至可能的受害者之權利是全被忽略了!若果時光能倒流,各大報社又能重新以持平、公正和準確的守則來報導相關爭議,相信今天伊拉克人民就不需要面對近乎無日無之的炸彈和恐怖事件了!當中我們是可以學到寶貴的一課,就是我們的社會需要的是持平的民意領袖而不是民意製造者!
讓我重申本人十分尊重本港同性戀者的法定權利;然而,香港是否已經全面準備好了來迎接同性婚姻合法化呢?特別是作出倉卒的立法呢?就算我們不談愛滋病的風險和根治問題,大家不難想像在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兒童的撫養權、離異「夫婦」的贍養費問題,中港2地因而衍生的家庭團聚問題﹝內地在可見將來大概不會承認同性婚姻﹞‧.‧‧等等,都不容忽視,還有同性婚姻對香港開埠以來的一個核心價值,即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可能造成的沖擊以至破壞,所導致的成社會傷害,誰能負責呢?若大家不太善忘,可記得在2001年署理保安局局長對終審法院就莊豐源居港權個案判決可能引致內地孕婦爭相來港產子的「預測」又一次落空了;相關的事實都很值得大家深思!
黎民 (BA Ref. L/M 50592/06 案件上訴人)
星期四, 2月 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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