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月 12, 2007

支持廣管局對〈同志.戀人〉節目的裁決

香港電台於2006年7月9日晚上合家歡時間播出《鏗鏘集》〈同志.戀人〉,以感性方式,一面倒的手法單單報導三位積極推動同性戀社會運動的同性戀者要求同性婚姻的訴求。廣管局這次的裁決,是值得支持的,希望 貴局不要因著傳媒及同性戀社會運動團體的施壓,而放棄對新聞持平、公正和真確的原則之堅持,否則市民將會是最大的受害者。

婚姻是社會的基本制度,家庭是社會的天然及基本單位,應受國家及社會的保護,況且一男一女婚姻制度已行之起碼數千年,一向行之有效,也有幾千年的歷史成為印證!同性戀以及同性婚姻等議題極具爭議性,同性婚姻無疑要改變現有的婚姻及家庭制度,涉及不同範疇,更會造成巨大的社會影響。有關裁決只是要求不要一面倒的就同性戀及同性婚姻等議題作單一角度及取材,須要以持平的手法處理有關節目,以及不應在合家歡時間播出,全無歧視同性戀者成份。在持平,公正及準確的新聞自由大原則下,何以有人會認為影響編輯自主呢?

香港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呢,就算我們不談愛滋病的風險和根治問題,大家不難想像會帶出如兒童的撫養權、離異「夫婦」的贍養費問題,中港兩地因而衍生的家庭團聚問題﹝內地在可見將來大概不會承認同性婚姻﹞…等等,都不容忽視,還有同性婚姻對香港開埠以來的一個核心價值,即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可能造成的衝擊以至破壞,所導致的成社會傷害,誰能負責呢?

市民 Miss Clara NG上 (Email: claranhlai@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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